当前位置: 首页>业务工作 > 刑事检察工作

从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黑熊制品案看检察官如何精准量刑

发布时间: 2019-08-09

“我知道这事是违法的,但还抱有侥幸心理,想赚点小钱,这次我知道错了,以后这样的买卖再也不能干了。”近日,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被告人王某某对办案检察官说。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王某某系西安市鄠邑区人,原本经常在大雁塔附近摆摊卖点猪牙、狗牙动物饰品,一次在网上QQ、微信群、动物制品贴吧上浏览,发现很多人对穿山甲甲片很感兴趣,于是他想出了一条“生财之道”。2018年6月18日至 2019年3月3日,王某某明知收购、出售穿山甲制品是违法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安徽省亳州市中药材批发市场一个老板手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购买穿山甲脚趾甲、大穿山甲甲片,再通过微信、QQ等寻找客户出售给他人。作为回馈,老板还赠送王某某若干小穿山甲甲片之后又有需要熊牙的客户,王某某从别的网友手中购买熊牙,再卖给“下家”。通过这样“一买一卖”,王某某多次共计销售了15500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营生”终究还是长久不了,经人举报,公安机关在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其尚未出售若干、小穿山甲甲片、穿山甲脚趾、熊牙。经鉴定,王某某买卖的大甲片、脚趾系大穿山甲,小甲片为中华穿山甲,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收录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熊牙经鉴定为黑熊熊牙,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收录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该案王某某在侦查阶段积极配合,对其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悔罪,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为达到本案精准量刑,一是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查阅了全国各地法院关于该罪名已生效判决,并从中总结量刑规律,三是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承办人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的量刑建议。在讯问王某某时承办人告知其涉嫌的罪名、适用程序、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王某某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告知书》。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检察官释法 

穿山甲是目前唯一从头到尾身披鳞甲的哺乳动物。它是一类古老的物种,约有8000万年的进化史。全球共有8种穿山甲,分布在非洲和亚洲的不同地区,中国拥有1种,即中华穿山甲。以“入药”名义非法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在少数,黑熊、老虎、穿山甲、羚羊等许多动物成了人类餐桌上的美食,它们的各个器官也被制作成了药材。因为人类的贪婪,诸如穿山甲等许多野生动物都濒临灭绝。据统计,中国的穿山甲在过去21年里数量骤减了90%。为了让更多的人意识到穿山甲所处的困境,同时采取措施停止世界范围内对该物种的捕杀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把每年二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定为世界穿山甲日。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