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连民心,小事系全局。为进一步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服务保障民生,不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2022年3月开始,陕西省检察机关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民事检察“办小案 暖民心”专项活动,从群众身边事做起、从小案小事抓起,在每一起民生小案中践行“检察为民”,切切实实让老百姓感受到“检察温度”。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联合第六检察部开辟专栏【办好小案 情系民生】,推出“办小案 暖民心”专项活动系列稿件,敬请关注。
2021年10月,83岁的允某某在小区内走路时被被告邓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刮撞,造成右手骨折,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2年3月8日,允某某向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后,经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程序,确认允某某提出的诉讼请求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且具有相应事实依据,遂于2022年3月18日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助允某某提起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经审查后当场予以立案。
该起支持起诉案件,是陕西铁检机关首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支持起诉案件。诉讼过程中,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允某某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同时,考虑允某某因伤需要继续诊疗但经济困难的现实情况,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予以先行司法救助,将救助金4000元及时发放给允某某。
2022年9月,本案开庭审理,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检察官当庭发表检察意见并配合法院开展诉讼调解工作,耐心释法说理,力争促成双方和解。
2022年10月,本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支付允某某各项费用共计37032.15元(不包含前期邓某垫付的医疗费2474.73元)。调解协议达成后,保险公司即时支付上述款项。
本案是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扎实推进支持起诉专项活动的具体实践。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承办检察官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保障老年人群体平等行使诉权,是以国家力量在民事诉讼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全社会传递法治温度、凝聚传播正能量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