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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可不是你想捕就能捕的!西安一男子因捕鸟被起诉

发布时间: 2020-05-25

   202059日,由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陈某某非法狩猎鸟类一案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作出宣判。法院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陈某某当庭向社会大众公开赔礼道歉。开庭审理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调解结案,陈某某自愿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8100元。 

  陈某某到底为什么捕鸟、捕猎了什么鸟能让检察机关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经调查,陈某某原来是一名养鸟爱好者,捕鸟纯属于个人喜好,捕到的鸟能存活的都被他圈养起来。此次共查获80多只鸟,死亡的20多只鸟有巨嘴柳莺、灰喜鹊和麻雀等。 

  麻雀等常见鸟类虽不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属于“三有动物”,即入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其是维持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和发展的根基,滥捕滥杀,必受惩罚。人人都要有主人翁的意识,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保护野生动物,建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 

    

  来源:西安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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