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检察官,有些人会想到《巡回检察组》中的冯森,《人民的名义》中的侯亮平,一个个为民除恶、解忧纾困。可一旦回到现实,让他们说说检察官是干什么的,不好意思,人家会说,“检查官”啊,不就是做检查的吗?好吧,还是让我们自己来说说吧。
检察官的“凌云壮志”
检察官除了审查各种案件,还承担着公益诉讼的责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
用官方的表述就是:检察公益诉讼,就是指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估计,您看完这段话后和一些检察官一样,脸上都写着一个大大的“what?”不过我看到后的感觉只有一个,哇塞!从此以后,我可以不带任何吹牛地对别人说,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啊,检察官可是上能管天、下能管地,中间能管你的衣食住行的哦!不信?你看:
有检察官管了矿产:喂,××水务局吗?我这里接到举报,你们××河道的砂石有被大量挖掘售卖,你们了解相关情况吗?请对相关情况向我们介绍一下。
有检察官管了你盘里的菜:你们店生产的豆芽,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 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等食品添加剂,已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院将对你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有检察官管了捕杀野生动物:你们为谋取利益,猎杀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六个月执行,处罚金3000元;同时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4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有检察官管了军用设施:某军用机场周边的超高信号塔影响到了净空区安全,经由地方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密切协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军事飞行安全隐患。
有检察官管了……
您看看,这么多事都归检察院管,再加上公益诉讼还有等内和等外之分,而等外的领域可谓无穷大,换句话说,只要脑洞够大,思想够活,这都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盘里的菜,它逃不掉,我也躲不开,迎难而上,至死方休。
检察官的“铁齿铜牙”
话说这么多,实际都是在谈检察官的监督职责。历史上,负责监督的叫御史。因为主营业务就是监察百官、纠弹刑狱、整肃朝仪,所以御史一贯给人以明察秋毫、铁面无私的感觉。时至今日,御史作为官名消失了,但对权力监督的精神传承了下来。一个健康的社会,就像无边的森林,必须有一只只“铁齿铜牙”的啄木鸟,才能将树上的虫子吃掉,确保森林的枝繁叶茂、绿叶常青。
刑事检察官作为“一手托两家”的中间人,在履行公诉职能之外,还要时常矫正民警和法官的一些不当乃至违规与违法行为,所以让他们时常“红红脸、出出汗”,就成为检察官维护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常规操作。
刑事检察官有时调侃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官:你们从事的是朝阳产业,关系民生,是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难事,不像我们是惩罚违规、犯罪的,不招人待见。这话有点酸,但说出了一部分人的心声。
民事诉讼,简单说就是民告民,有对法院判决离婚不满的,有对判决赔偿不合心意的,有认为继承判决不公正的……只要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都可以向检察官提出监督申请。
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这在过去难以想象,现如今,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隔壁公司一年能受理超万件的民告官案件。法官们废寝忘食,深受审结比约束,自我戏称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
作为他们曾经的同学或朋友,检察官一面对他们表示同情和理解,一面又只能各尽其责、各为其“主”,只要人民群众对法院判决的案件有不满,认为判决违反了法律法规,只要有理有据,检察官就会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您瞧,检察官就是这样给兄弟单位、隔壁公司找事儿的,也还有几把刷子,只是活儿干得不少,知道的人不多,就算知道,也不大乐意告诉你。不过,学习老黄牛精神,做一个眼明、嘴坚、齿硬的“啄木鸟”,本就是我们当代检察官的光荣与梦想,至于其他,索性也就不去计较了。
检察官的“学无止境”
在检察院干得时间长了,大家都觉得工作越来越难干,时常有一种本领恐慌感。这其中既有理念、视野上的“左支右绌”,也有实务操作上的“头一遭”。过去把嫌疑人判决就算完事儿,现在要求必须充分发掘案件价值,彻底发挥监督职能,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以期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功能。
比如有的检察官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结果最后的收尾是协调相关部门给嫌疑人办理了户口。
有的检察官是去异地核实案件线索的,期间却为受害人请来了心理咨询师。
有的检察官起诉了犯罪嫌疑人,了解到受害的未成年人有被家暴情形,便又做起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时常旷课的情况,还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条分缕析地指出当地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与改进建议。
……
相对于这些软实力,办理知识产权的检察官,面对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时候,难免要发出一声悲鸣:欠下的总要补回来,躲得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啊。可只要碰到办理新型网络犯罪的检察官,看着他眼神飘忽、口中喃喃自语着“暗网”“水房”“爬虫”等莫名其妙的词汇时,他们内心就会生出一种无比真实的欣慰感觉——哈哈哈,和他比,至少我清楚自己面对的是什么。
可是,有了知识就够了吗?不够。案件审查经常面对的是专家意见。专家意见能直接接受吗?不行。所以你还得对专家意见进行审查,这意味着,要想办好案子,你自己至少也得在这个领域成为半个专家。而这样的领域,茫茫多。
互联网时代的犯罪类型日新月异,犯罪手法层出不穷。案件的证据体系要变化,电子数据成了证据之王,审查电子数据也成了检察官的新技能。这时候别说什么应接不暇,既然选择了当检察官,那就向先辈学习,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这么大的压力,这么多的知识要学,时间够吗?没关系,白天不够,晚上来凑。半夜正梦见和同事讨论某个案子的罪名呢,谁知电话响了,迷迷糊糊接了后就问,我刚说的那个罪名你觉得成立不?结果对方停顿一阵后才迟疑着说,姐,我在外面来抓人了,案情是这样的,你听听该定什么罪名,我们能不能把人带回来还是移交……
但我来到这里,不改初心,矢志如一。我努力,我奉献,只为让法律的城池巍峨壮丽。我热爱着它,我将守护着它。这就是我,一个检察官的自白。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