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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先学一步!综合业务部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融合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 2024-01-18
1月17日上午,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专题学习了最高检近日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林,检委会专职委员董小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综合业务部党支部按照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融合学习清单的要求,开展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支部党建政治引领作用。
随后,全体党员对最高检《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通知》进行了系统学习。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刘敏敏同志从近年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修改变化入手,通过对指标含义、指标说明向支部党员干警重点讲解了此次修改后的38项指标。部门党员干警在深刻领会最高检党组优化完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高质效办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的同时,通过学习最新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部门案件管理职能发挥的认识。
会上,王晓林强调,综合业务部要持续深化对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学习,深入领会最高检此次修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要在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中不断提高综合运用指标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领导决策的业务能力;要更加突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引领导向作用,将最高检提出的实现综合运用指标数据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秦岭北麓检察院检察工作中。
来源 | 综合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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