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源镇地处秦岭北麓山区腹地、灞河上游,野生动植物资源、渔业资源丰富。但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当地居民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不足,有非法捕猎、非法捕捞等犯罪发生的潜在风险。
4月正值陕西省林业局、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两禁”(禁猎区、禁猎期和禁渔区、禁渔期)期间。为提升当地群众秦岭生态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资源保护意识,预防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发生,4月22日上午借着灞源镇集会的机会,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在西安铁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萍同志的带领下,联合蓝田县公安局、蓝田县秦保局共同开展了一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听闻有普法活动,集市上的群众纷纷走近围观。看到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为了避免疫情传播危险。干警们赶忙分散开来发放宣传单。在法律宣传的过程中,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参加宣传的检察、公安干警、秦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同时干警们还精心挑选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现场释法说理,加深群众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加深了群众对生态保护,尤其是对秦岭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知法守法,自觉爱护生态的法律意识,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
法律宣传结束后,西安铁检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综合业务部党支部赴灞源镇革命纪念馆,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步,西安铁检院将继续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檫亮“秦岭生态检察”党建品牌,守护好身边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