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积极应对地球面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环境安全等挑战。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个案办理为主导,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为一方水土谱写高质量宜居宜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保证。
下面就带大家走近检察机关,看看是如何运用公益诉讼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秦岭北麓孕育的一条小河因水质清澈而被当地群众称为“清水河”,其作为浐河的重要支流,生态安全直接影响关中平原的水系健康。2023年春夏之交,“益心为公”环保志愿者在巡查中发现异常:长安区鸣犊街道某村河岸堆积着延绵数十米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带,经快速检测显示水体已达劣VI类标准。这一线索迅速通过检察数字化平台实时同步至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
后经长安区检察院现场勘查确认,污染点位距村民聚居区不足百米,混合型垃圾堆体量达900平方米,内含混凝土块、塑料制品、生活垃圾等各类污染物。更严重的是,部分垃圾经雨水冲刷已形成渗滤液污染带,威胁河道生态安全。遂检察机关向属地街道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60日内完成整治。虽收到“全面清理”的书面回复,但同年10月无人机航拍显示:表层覆土下仍掩埋着建筑废料,新栽植的柏树成活率不足30%。
于是依照集中管辖规定,将案件依法移送秦岭北麓检察院审查起诉。秦岭北麓检察院通过调取卫星遥感数据,查明污染区域实际占地3.2亩后,专案组固定了土地性质认定书、历史影像图等关键证据,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相关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对清水河沿岸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对地下掩埋的垃圾统一清理并集中处置,对地表进行平整覆土并根据地块性质进行复绿,还建立了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和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期间,秦岭北麓检察院邀请当地城管、林业等部门,协同长安区检察院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多次现场查看整改进度。
2024年11月,相关单位向秦岭北麓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12月5日,秦岭北麓检察院联合长安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环保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和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经过现场评估,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职,公益得到有效保护。参考听证员评议结果,秦岭北麓检察院依据最高检相关意见精神,探索以裁定终结诉讼作为结案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2024年12月13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本案创新构建的“检察建议+诉讼衔接+长效监管”治理模式成效显著: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间即完成实质性整改,法院最终裁定终结诉讼;建立的网格化巡查机制已纳入“数字秦岭”监管平台,实现生态破坏行为的智能预警。与此同时,行政机关向区政府争取了一部分资金,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的领导下,与长安区检察院及“安康秦巴”社会组织合作,引入120多万公益资金投入,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植草沟”技术,在村民废弃的5个鱼塘基础上,建成一个占地约上万平方米,由5个相连的氧化塘以及配套的沉沙池、植草沟、拦水坝以及检修设备组成的大型氧化塘,对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推动塘、水、路、村整体规划、综合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与农村人居环境。跨区划院与区划院坚持“1+N”社会支持体系,携手各界,以小案为切入口,以生态治理带动乡村振兴,共绘水清岸绿景美和谐生态画卷。
下一步,秦岭北麓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民生实事,延伸监督触角,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依靠“行政+检察”综合治理模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公益诉讼是司法的绿色防线,而您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对未来的投票。当您看到候鸟重新栖息在修复的湿地,当您遇见孩童在治理后的河道边嬉戏,请记住这些场景背后的司法守护。我们期待您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言献策,期待您参与“检察开放日”见证生态修复,更期待您从垃圾分类、低碳出行做起,与公益诉讼检察共同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