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坚持“落细落实、巩固提升”工作总基调,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年”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努力在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中走在前、做表率。让我们随同小编一起回顾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的亮点工作和品牌风采,感受“三有”争创活动带来的丰硕成果。——前言
2024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勇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以生态环境检察为切入点,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下一体、横向协同,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在推动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方面发挥作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绩。1案入选最高检“8·15”典型案例,2案入选最高检专刊案例,1案入选最高检“百案评析”典型案例,15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6案被最高检一次性认定为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
用好一体履职
运行平台
按照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深化跨区划检察院与区划检察院生态环境监督办案一体履职的办法(试行)》要求,2024年,两级五院与西安蓝田、咸阳兴平、安康镇坪、宝鸡太白、榆林府谷等10个市17个区(县)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立案通报、调查取证、联合办案、基地共建等方面进行了协作。依托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双向移送线索60件,已立案38件,协同办案55件。督促整治长安清水河沿岸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分院将“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通过指挥中心移送长安区院办理,后通过指挥中心持续跟进办案进展,在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情况下,督促长安区院及时将案件移送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行政机关整改到位后,秦岭北麓检察院与长安区院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协同督促行政机关对案涉林地上的建筑垃圾进行筛选清运,对地下掩埋的垃圾统一清理、集中处置,对案涉林地平整覆土复绿,种植灌木250余株、罗汉松等针叶材35株,栽植水生植物约1000平方米,居民聚居区通往清水河的道路铺设了青砖人行步道,建立了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和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经积极沟通、探索创新,推动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裁定终结诉讼。
完善一体履职
工作机制
2024年,分院先后与安康、西安、宝鸡等全省10个市级检察院签订协作机制。机制着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协作、强化环境资源保护系统性治理等三方面工作目标,围绕线索移送、交流会商、反馈通报、调查取证、案件协商、资源共享、专项行动、联合培训、巡回检察、提升总结、宣传引导等11项具体工作,畅通沟通协作渠道,提升协同履职质效。机制落实过程中,蓝田县院、秦岭北麓检察院协同办理的督促整治违法堆放洞渣行政公益诉讼案是一体履职机制的示范案例。一是接续监督、移送起诉。秦岭北麓检察院发现线索,移送蓝田县院办理审前程序。蓝田县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两家行政机关履职,其中水务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整改,也未回复检察建议,蓝田县院遂按照起诉管辖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秦岭北麓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是协作调查。在发出检察建议前,共同调查现场是否存在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在起诉前,共同调查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在整改后,共同调查现场是否已经整改到位。三是共同听证。秦岭北麓检察院与蓝田县院联合组织公开听证会,由省市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邀请村民代表参加,共同评估整改效果,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职。施工单位制定清运方案并严格实施,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以及土地上堆放的洞渣约 3400 余吨。对土地进行平整、覆盖黄土,恢复土地耕种条件与河道原貌。该案例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6·5”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创新一体履职
方法路径
一是制定工作指引。及时出台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指引,围绕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内涵、基本要求、重要考量因素、具体标准、负面评价指标等方面予以规范,工作指引被省院转发。二是分级监督。督促整治嘉陵江清淤疏浚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分院与秦岭南麓检察院充分整合办案力量,组成办案团队,上下一体履职,整体推进、分级监督,分别向市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该案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生态环境检察法律文书。三是接续监督。在办理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银毛龙葵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分院向西安高陵、咸阳兴平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后针对兴平农业农村部门经检察建议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情形,将案件交下级院关中平原院向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兴平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属地镇政府铲除深埋辖区银毛龙葵1.1万余株,制定长效治理防控机制,向检察机关申请撤诉。分院、关中平原检察院与兴平市院联合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专家、市人大代表、属地及周边两镇政府负责人参加。听证评议认为,案涉地块银毛龙葵已经全部根除深埋,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关中平原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提起诉讼目的已达到,建议法院终结诉讼。经反复讨论、充分沟通,推动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进一步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是适应司法办案新特点、新趋势的客观需要,也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下一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方法,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继续深化、优化一体履职,在服务保障美丽陕西建设的检察实践中,开启新征程、做出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