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的山山水水又多了一层保障。”作为西安市益友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人的侯卫星和团队已坚持在秦岭组织志愿服务和垃圾清理10多年。去年,他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益心为公”志愿者骨干成员。一场以生态环境检察为突破口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让他和检察机关“走”到了一起。
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设立秦岭北麓、秦岭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4个派出检察院,办理秦岭、黄河流域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以及地方检察院怠于或不便办理的案件,逐步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格局。
向南翻过秦岭主脊,非法占用的瀛湖农用地已经复耕。耕地旁,有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牵头设立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土地保护警示教育示范点”标牌。
陕北香山脚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与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督促煤矿企业投资5000万元建成污水排放管道工程,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流域内居民从中受益。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直属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说,“山青不青、水干净不干净、空气好不好,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检察机关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更深刻的改变在机制层面。发挥跨区划检察机关“杠杆”撬动作用,形成上下一体、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履职合力,是这场改革的意义所在。
截至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建立内部机制19项,与新疆、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4项,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15项,与高等院校建立协作机制3项,与省内10个市级检察院全部完成协作机制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