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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祖脉主峰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赴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 2025-01-27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开展第二次专题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沟通协作,推动自然保护地及其相关联重要生态功能区高水平保护,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赴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守护祖脉主峰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主题开展调研座谈。陕西省林业局法规科技处、陕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应邀参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秦岭北麓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艳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华,陕西省林业局法规科技处处长刘蕾、陕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小夫以及各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由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逊涛副局长主持。
  会上,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刘永华局长致辞。他表示,太白山是秦岭主峰,是“中央水塔”、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象征,召开此次座谈会,是牢记“国之大者”的具体行动。该局龙林太副局长围绕该局林政执法和资源保护工作,从提高政治站位、认识林政执法重大意义,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林政执法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注重林政执法实际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凝聚林政执法工作合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陕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王小夫局长讲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是政策所向,要从查隐患、保平安的角度出发,严厉查处森林火灾及林区“五乱”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省林业局法规科技处处长刘蕾谈到,2020年以来省林业局加强了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合作,先后创建了“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等工作机制,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有重大影响的林政案件办理。
  秦岭北麓检察院高艳华检察长介绍了该院的主要职能,以及近年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和办理的典型案例。与会其他同志分别就自然保护区三区划分、审批权限和管理、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的关系、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交叉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会议最后,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总结讲话。他指出,一是要正确认识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权力边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二是对非法穿越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行业监管部门与属地行政机关之间,要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三是要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独特作用,助推区划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共同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会后,与会全体成员前往秦岭保护的起步之地——蒿坪保护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宣传片《太白山—秦岭主峰生物宝库》,参观了自然教育设施、巡护步道、中草药园、珍稀树木园(党员示范林)、自然教育科普长廊、植物标本体验馆,通过实地查看直观感受了太白山生态保护成效。
通过此次调研座谈,进一步加强了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和省内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行政机关的沟通了解,丰富了协作内容,对于整治和打击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秦岭等重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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