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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涉耕地类案件办理情况暨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3-12-16
2023年12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办理涉耕地类案件情况,并发布了6起保护耕地资源典型案例。法治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台、新华网、西部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陕西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付金兰出席了发布会。分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剑平主持发布会。
王健通报了涉耕地案件办理情况。2022年6月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土地类审查逮捕案件20件47人,批准逮捕9件14人,不批准逮捕10件31人,2人移送地方检察院管辖,1件2人正在审查中。受理涉土地类审查起诉案件21件37人,起诉7件13人,相对不起诉2件4人。所办案件共保护涉案耕地319余亩,林地540余亩,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4万元,修复土地110.62亩。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办案中坚持用“长牙齿”的法律监督手段,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刑事犯罪,彰显了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决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引领示范作用。
王健介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了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督促责任人恢复被污染、破坏的土地。当负有土地恢复义务的被告人或被告一方无法在原地修复被破坏的土地资源时,通过缴纳生态补偿、赔偿资金,由生态修复基地代其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环境原有的生态容量水平。2022年与多部门联合建立“安康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将被告人赔偿的森林碳汇价值损失全部用于种植“碳汇林”,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办案中,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对行政机关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梳理,对存在的“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等线索进行预警和提示。通过运用大数据模型,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社会风险防范屏障。同时,不断加强与公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法律监督,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又形成对涉土地破坏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
随后,王健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办理的6起典型案件,分别是:赵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张某、冯某等四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汉阴县某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候某某、戴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毛某非法采矿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诉李某某、王某某等五人违法占用耕地民事公益诉讼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诉某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
付金兰在答记者问环节,介绍了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保护耕地重要指示的具体做法、创新构建的“检察+碳汇”办案模式,以及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作为以生态环境检察为主责主业的专门检察院,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嘱托,不辱使命,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着力推动检察工作融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机关的协调联动,以我管促都管,形成保护耕地资源监管合力。
下一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土地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守牢耕地红线,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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