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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北麓检察院与乌鲁木齐铁检院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机制,共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发布时间:
2023-12-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2023年12月18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机制的意见》。秦岭北麓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艳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刘胜彪及两院未检干警参加会议,秦岭北麓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鸣可主持会议。
签约座谈会上,高艳华向刘胜彪一行介绍了秦岭北麓检察院的概况、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来取得成绩,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付金兰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两院未检干警就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理中疑难复杂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刘胜彪表示,异地协作机制是立足两地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办案需求制定,机制签订后一是要用好协作机制,希望两院做好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确保切实开展深度合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围绕热点话题以未成年人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责任;三是深化部门共建共享,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深挖个案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积极为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贡献力量。
高艳华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的殷切关怀和期望落到实处,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护航祖国未来健康成长。二是要进一步领会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工作意见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签订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秦岭北麓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合作机制作用,在跨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与乌鲁木齐铁检院积极开展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地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素质建设。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的培养提升,加强两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互联互通、合作对接,携手打造异地协作典范,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前,与会人员还一同参观了秦岭北麓检察院控申、案管大厅等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