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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 2020-01-22
 1月14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蒲某、杨某某等九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案件,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萍带领两名员额检察官及一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刘孟骐、公诉处全体干警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部分领导、干警到场观摩庭审。

该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来陕督导的首批案件之一,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铁检机关办理的首例涉及环境资源领域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受理案件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亲自对该案进行督办,公诉处全程指导办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本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同时积极落实“破网打伞”要求,将案件中存在的“保护伞”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送。该案于2019年9月10日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徐萍副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蒲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2005年至2017年期间,以曾任西安市鄠邑区某村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蒲某某为首,被告人杨某、杨某乙、李某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谋求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一系列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及寻衅滋事的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之后,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蒲某某、杨某甲、杨某乙、李某某四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及与被告人马某某等五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分别当庭讯问了各被告人,就案件相关证据逐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并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答辩,同时,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充分分析了此类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滋生蔓延的原因,就如何预防存在于基层农村的黑恶势力产生、发展进行了具体阐述,既是对被告人的教育,也是对旁听人员的一次普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九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一年,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集中管辖西安市行政区划内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将打击犯罪与环境修复紧密结合,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相互融合,常态化持续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环境资源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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