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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保护生物多样性 你我携手共筑多彩未来

发布时间: 2024-05-28
        2024年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是“生物多样性 你我共参与”,旨在呼吁社会各界支持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物越多样、越丰富,地球就越生机盎然。

        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一文中指出,“实施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持续通过监督履职筑牢司法保护防线。

        针对秦岭古树枯死、病虫害、人为砍伐等问题,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运用大数据摸排秦岭古树名木保护现状,督促林业部门全面履行保护职责,累计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推动保护古树12959株。同时,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建立常态协作保护机制,让古树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

        湿地生态系统是生物多样性宝库,陕北高原检察院通过办理赵氏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系列案,督促整治违法经营活动,让湿地重归宁静,并搭建“检察+”多元共治平台,与耀州区检察院、耀州区林业局、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建沮河朱鹮种群和栖息地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不断扩大保护“朋友圈”,以法治力量助力秦岭北麓朱鹮放飞十年行动。

        为了保护优质水生动物种质资源,针对多起非法捕捞秦岭细鳞鲑的违法案件,秦岭北麓检察院依法督促多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协同共治,有力保护了珍贵鱼类种质资源,构建了秦岭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从严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保护范围涉及穿山甲、红腹锦鸡、红嘴相思鸟等珍稀动物,红豆杉、古银杏、蕙兰等重点植物,坚持综合履职、一体履职、能动履职,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既惩治犯罪形成威慑,又凝聚共识促进保护,多措并举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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