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被誉为“动植物王国”“世界生物基因库”,有大熊猫、朱䴉等40余种珍稀野生动物在这里栖息繁衍,珙桐、红豆杉等多种珍稀植物在这里生长繁育。其独特的自然生态价值,不仅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更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文明的进程。智者借力而行,慧者运力而动。跨行政区划改革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跨区划检察院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跨区划检察院优势,在专家教授的助力下,破解了办案中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李琦教授就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为对秦岭野生动植物、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造成的危害性进行了分析评估,有效认定了非法穿越行为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办理了一批跨西安、安康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叶新平教授从秦岭细鳞鲑的科研价值、生存环境、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等以及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给秦岭细鳞鲑种群保护带来了怎样的危害进行专业解析,从而令办案团队豁然开朗,并因一次“野钓”连发三份检察建议书,在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方面,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以办案为中心”的检察机关而言,借用“外脑”的核心是为了办案。为进一步推动跨行政区划改革,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工作合力,分院特聘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检察官助理、生态环境业务专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创新辅助办案模式,促进优势互补。与科研单位共同签署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共建协议,建立我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把研究成果转化为跨区划公益诉讼工作效能。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水平,提升办案队伍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素质能力,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举办了多期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培训,切实增强铁检干警业务水平,夯实业务基础,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铁检力量。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保护秦岭生态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聚焦秦岭生物多样性,办理了一批涉古银杏树、红豆杉、青鹿等珍稀动植物保护,非法采矿、非法占地及倾倒垃圾破坏动植物栖息地和保护地的典型案件。陕西省植物学会理事长、西北大学博士生导师、西安植物园主任岳明教授曾在秦岭古树保护案件中表示,“通过这个案件才知道检察机关还有公益诉讼这个职能。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公益,为了秦岭。”
术业有专攻,请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可以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的质量水平。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继续积极组建秦岭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专家库,借助“外脑”力量形成检察智慧合力,不断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有力推动新时代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跨区划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不断发展,为我省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