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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召开生态环境检察高质效办案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4-11-19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高质效办案要求,切实提升办案质效,11月12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召开生态环境检察高质效办案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新闻宣传、理论调研、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工作经验交流发言,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各基层院汇报了2024年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王勇作案件点评指导。参会检察干警围绕会议主题和内容交流发言、分享心得。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认真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刻理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落实陕西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部署,按照生态功能分区,精准监督办案,服务“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不断提升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案件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三个善于”,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中。持续优化“三个结构比”,以可诉性促进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构筑高质效办案的实践路径,在不断加深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特点和发展规律认识基础上,将“精准性”“规范性”贯穿办案全过程、全流程。
   分院领导、各基层院检察长,部分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省检察机关跨区划检察改革和生态环境检察人才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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