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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起学堂再开讲!这节课干货满满

发布时间: 2024-03-07
        2月28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举办“检佑秦川大讲堂”第五期暨“云起学堂”第四讲专题讲座,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亚龙以《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为题进行授课。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两级五院院领导及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讲座,分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剑平主持讲座。



        王亚龙通过启发式授课,从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区别和联系、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生态环境损害中的私益问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管理问题等方面娓娓道来,深刻阐述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为重要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很多联系,既有理论上的讲解,又有结合实践的案例分析,引导干警深入学习思考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丰富内涵,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护秦岭以深情,还黄河以诗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本次授课正是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王旭光检察长在全省首次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升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队伍专门化建设水平,凝心聚力助推美丽陕西建设的生动实践。

        通过授课,干警对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有了更深、更准确、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办理生态环境检察案件提供了许多新思路、新办法。

        刘剑平在授课结束后指出,相对于常规检察工作,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前沿性的工作。希望全体干警要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办案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强大动力,以更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加快推进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门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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