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
两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转发推广
周秦汉唐铸盛世,十三朝都烁古今。陕西省作为文物文化大省,具有丰富的地上地下文物,数千年文化积淀也使陕西形成了独特的历史文化风貌。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文物和文化遗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跨区划职能作用,发挥集中管辖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优势,在黄河流域文化保护传承中积极履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发布《陕西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刊》,为各地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示范。专刊共发布典型案例4件,其中2件案例为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与区划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办理,即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栎阳古桥行政公益诉讼案,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秦岭北麓检察院督促保护望夷宫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下一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立足黄河流域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职能,加强与区划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共同保护传承好黄河流域优秀文化遗产,不断增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工作的能力水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案例一: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栎阳古桥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古石拱桥保护 撤回起诉 常态化保护
【基本案情】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道与临潼区栎阳镇交界的栎阳古桥,始建于明天启年间,是双孔条石砌筑上承式石拱桥。2001年2月,被西安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因清河引黄灌溉渠退水造成大量泥沙在清河沉积,导致古桥桥体长期遭受河水冲击与淤泥侵蚀受损严重。
【检察机关调查和督促履职】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2019年4月9日立案后,通过无人机取证、走访群众、调取资料等方式查明栎阳古桥桥体长期浸泡水中,受淤泥和河水的侵蚀,桥身损害不断加剧的事实。
2019年4月11日,阎良区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向某文旅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栎阳古桥文物的保护职责。2019年6月10日,某文旅局书面回复称,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清淤工作,待清淤结束后将聘请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制定古桥加固方案。
2020年5月,阎良区院跟进监督发现,桥体附近堆放有淤泥,两处桥孔仍没于水中,其中一处已被淤塞。某文旅局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栎阳古桥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诉讼过程】
2020年5月7日,阎良区院按照西安市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规定,将案件移送秦岭北麓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淤泥堆积是否影响桥体结构,对古桥造成安全隐患。2020年5月21日,秦岭北麓检察院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文旅局对栎阳古桥依法履行保护职责。
法院审理期间,某区人民政府组织文物保护和水务等部门召开专题论证会,邀请专家研究制定古桥保护方案。2020年8月,某文旅局组织人员车辆清理淤泥15000方。2021年4月,根据《西安市阎良区栎阳桥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采取钢板围堰方式再次清淤,降低河床水位,并修建泄洪渠引流雨季洪水,新建河岸护坡减轻水流冲刷,重建混凝土限宽墩限制桥体承重等。在阎良区院的推动下,某区人民政府出台《文物管理员管理办法》,建立古桥巡查制度,常态化保护古桥安全。
2021年5月至6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秦岭北麓检察院及阎良区院多次实地查看整改效果。2021年6月15日,清淤及加固工程通过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秦岭北麓检察院、阎良区院、某区人民政府和区水务局的联合验收。因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撤诉。2021年6月23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栎阳古桥是古时水系交通的枢纽建筑,是历史人文遗迹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对整改不彻底、履职不到位的情形,通过诉讼展现检察建议的司法刚性,彻底消除古桥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
案例二: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望夷宫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人文遗迹保护 系统治理 协同履职
【基本案情】
望夷宫是秦始皇建造的一座离宫,遗址位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正阳街道办河滩村泾河南岸,总面积约30多万平方米,2003年被确定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遗址保护范围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污染了保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对遗址本体和整体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检察机关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10月,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并于2020年10月2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现场勘查、向行政机关调取书证等方式,查明,在遗址保护范围内有一条沟道,堆放了共计约5.3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与渣土。
2020年10月27日,渭城区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条等相关规定,向某管理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望夷官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2020年11月5日,某管委会回复称,已加大文物巡查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倾倒垃圾问题,将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环境治理。经渭城区院跟进调查发现,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仍然堆积,无清理、转运和治理迹象,周边生态环境未得到整治。
【诉讼过程】
2020年12月30日,渭城区院按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将该案移送秦岭北麓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月5日,秦岭北麓检察院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管委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望夷宫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治理。
在秦岭北麓检察院、渭城区院建议下,检察院、法院、相关行政机关等10家单位和文物、环保领域专家共同研讨,形成了"清、运、填、覆、绿"五个步骤的整治保护方案。2021年2月24日,望夷宫遗址整治工作开始,耗时1个月,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将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分离,清运各类建筑垃圾3800余方,将筛出的剩余5万方渣土进行自下而上分层回填,又在表面夯实覆盖黄土5万余方,将沟道彻底填平,并在回填平整区域播撒草籽、进行绿化,完成了环境治理目标,恢复了遗址风貌。
2021年5月8日,西铁法院主持召开庭前会议,某管委会出示了治理修复相关证据,文物和环保专家对治理效果表示肯定。秦岭北麓检察院认为,某管委会依法履职,望夷宫遗址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整治到位。鉴于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已经实现,2021年6月23日,秦岭北麓检察院依法撤回起诉。
为扩大办案效果,针对秦汉新城田野文物众多的客观情况,秦岭北麓检察院和渭城区院建议某管委会加强文物系统保护和治理。某管委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并分别完善了文物保护和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公安与文物部门联合设立西咸新区首个田野文物保护大队,组织辖区田野文物专项检查,加强田野文物安全防范和保护。
【典型意义】
望夷宫遗址作为人文遗迹,具有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双重属性。在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履职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提升公益诉讼履职刚性,取得了文物保护与自然环境改善的双赢。同时,以个案办理为契机,推动行政机关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系统治理,发挥了公益诉讼在助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