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万物共生,有灵且美。在春风和煦的三月,我们迎来了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作为“秦岭生态检察卫士”,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国之大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守护秦岭野生动植物安宁、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立足改革,积极依法履职,办理了一系列有特色、高质效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下面让我们跟随检察官的办案脚步,一起来看看那些您可能还不够熟悉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吧。
穿山甲是目前唯一从头到尾身披鳞甲的哺乳动物。它是一类古老的物种,约有8000万年的进化史。全球共有8种穿山甲,中国拥有1种,即中华穿山甲。2020年为进一步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中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2019年,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黑熊制品案。该案的办理有效打击了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为保护秦岭濒危野生动物贡献了检察力量。
红豆杉又称紫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经过了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在自然条件下红豆杉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差,被我国定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2019年,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闫某某非法砍伐的树木就是红豆杉。该案的办理为保护秦岭、建设美丽陕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并且教育引导当地群众树立“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理念。
红腹锦鸡又名金鸡,中型鸡类,为中国特有鸟种,该物种分布的核心区域在中国甘肃和陕西南部的秦岭地区。我国将其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2年,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屈某某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是安康公安机关查获的野生动物数量最多、案值最大的一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其中就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等各类珍稀野生动物。该案的办理为秦岭、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全方位保护了秦岭野生动物资源。
秦岭细鳞鲑俗称“梅花鱼”“寒水鱼”,为中国所特有,仅分布于秦岭地区海拔900米至2300米的冷水溪流中。被称为“水中活化石”。受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影响,秦岭细鳞鲑一度濒临灭绝,我国将其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022年,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办理了一起非法捕捞秦岭细鳞鲑的案件。该案的办理有效保护了秦岭细鳞鲑等野生水生物的生存安全,让细鳞鲑在秦岭“安家乐业”。
银杏为落叶大乔木,胸径可达4米,是银杏科唯一生存的种类,是活化石植物,又是珍贵的用材和干果树种。其叶扇形,有长柄,淡绿色,秋季落叶前变为黄色。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濒危物种。被列为中国国家重点一级保护野生植物。2021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开展秦岭古树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先后对古观音禅寺李世民手植古银杏、百塔寺古银杏等万余株珍贵古树进行保护,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使得古树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红嘴相思鸟属小型鸟类。在中国分布较广。羽色艳丽、鸣声婉转动听,是世界各地著名的笼养观赏鸟之一,也是中国传统的外贸出口鸟类。由于栖息地的不断破坏和笼养贸易的捕获,种群数量正在下降,我国将其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刘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刘某某使用弹弓打死三只红嘴相思鸟,其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该案的办理保护了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为秦岭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蕙兰是兰科兰属地生草本植物,是中国栽培最久和最普及的兰花之一,古代称之为“蕙”。叶丛生,狭长而尖,初夏开花,色黄绿,植株飒爽挺秀,有清芳幽远、沁人肺腑的幽香。蕙兰生于海拔七百到三千米的湿润且排水良好的透光处,产于中国大部分地区2023年,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蕙兰的案件中,坚持打击兰花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护,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检察担当。
梅花鹿是一种中小型鹿,毛色夏季为栗红色,有许多白斑,状似梅花;冬季为烟褐色,白斑不显著。颈部有鬣毛。在中国,由于捕捉猎杀过度,野生数量极少,分布范围呈现分散化,被列为濒危动物。野外种群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2年,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屈某某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告人通过网络非法收购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加工制作成标本出售,其中就有梅花鹿。该案的办理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