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秦岭北麓检察院、秦岭南麓检察院、关中平原检察院、陕北高原检察院统一举行更名挂牌仪式。这意味着陕西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迎来了新篇章。自改革伊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以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以“跨”的担当履职尽责,切实守护秦岭群山碧翠,黄河万里安澜。
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12月30日上午,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挂牌仪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平主持仪式并讲话。
黄志平指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挂牌是西安铁检院建院以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同志的讲话精神,把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党组“凝心聚力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要求摆在首位,抓住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契机,积极融入“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和改革大局,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逐步形成跨区划复合型专业化的检察新格局,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继续团结一心、踔厉奋发,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凝心聚力谋发展,狠抓落实,形成更加强大的战斗力,为全面落实跨行政区划改革任务贡献力量。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12月30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挂牌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兴安及在院全体检察干警参加挂牌仪式特别邀请西安铁路公安局安康公安处处长杜文,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石海平,本院特聘值班律师、公开听证听证员唐辉参加。
周兴安在致辞中表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设立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全省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工作布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秦岭南麓检察院全体干警在省院和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依法能动发挥职能,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新任务。
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
12月30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卫兵揭牌。
朱卫兵检察长强调,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掀开了陕西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新的一页,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重要意义,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黄河安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面对新征程新起点,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将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书写新时代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
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
12月30日上午,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挂牌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艳华主持挂牌仪式,全院干警参加。
新挂牌的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崔家沟检察院既有职能基础上,管辖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地区(榆林、延安、铜川等市所辖有关县市区)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挂牌仪式上,高艳华表示,陕北高原检察院将以挂牌为新起点,创新履职、勇于担当、不负使命,树立“小院”更要有“大作为”“大担当”的理念,履行好新职责,办理好新案件,展现好新形象,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新名片”,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兑现改革预期、回应群众期盼、体现检察担当,为黄河安澜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