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检机关自觉贯彻“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的理念,坚持品牌引领,按照党建品牌、业务品牌、文化品牌同谋划、同部署、同创建、同考核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文化品牌创建有益探索,持续擦亮生态环境检察卫士等品牌建设。结合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和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围绕省检察院党组“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的要求,打造富有铁检特色的“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文化品牌。
(品牌LOGO)
2022年4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检察日报社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文化工作处、方圆杂志社承办的“第二届(2022)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正式启动。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和具体指导下,陕西铁检机关报送的“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检察文化品牌,经过初选和复选评委的认真审看、严格筛选,成功入围“第二届(2022)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20强,进入网上展示和投票环节。
三千里大秦岭,五千年中华史。秦岭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横跨秦岭南北麓的陕西铁检两级三院自2016年跨区划集中管辖以来,始终以“守正、创新、崇法、精进”为内涵,着力打造“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文化品牌。
2021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到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调研,强调“陕西铁检要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陕西铁检人将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的历史责任与时代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办理了多起典型性、引领性案件。其中1案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千案展示”,1案入选最高检编纂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实务指引》,4案入选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1案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示范案例。
陕西铁检机关重塑办案模式、大胆改革创新。针对秦岭45.5万棵古树名木的海量信息,通过“空、天、地”大数据融合,搭建类案监督模型,梳理出52条类案线索,对西安、安康10个区(县)古树保护不力情形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保护古树12959棵。其中包括周至老子2600年手植银杏、西安古观音禅寺李世民手植1400年古银杏、蓝田王维1300年手植银杏等享誉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珍贵古树;办理了陕西省首例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案件,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检察力量。办理了陕西省首例土地生态破坏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且获得了法院支持。办理了陕西省首例“秦岭文物+未成年人保护”案,在督促文旅部门修缮秦岭文物的同时,督促教育部门为学生搭建安全通道,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陕西铁检机关不畏困难,敢啃秦岭矿山治理的“硬骨头”。办理了陕西省首例非法占地领域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场场公开听证会、一回回鱼苗增殖放流、一篇篇通讯报道、一次次进校园、进车站、进社区法治宣传,社会各界依法保护秦岭的意识普遍树立。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醍醐灌顶之语犹回响在陕西铁检人的耳边。提醒他们坚定铁信念、迈开铁脚板、凝聚铁力量,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考中彰显“铁”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