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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铁检:检察官到安康火车站开展未检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9-19
  为持续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四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的统一部署,9月4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宋利军、副主任刘颖,安康铁路公安处法监支队支队长陈鹏飞,到安康火车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和窨井盖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安康火车站党总支副书记程华、安康站派出所民警和铁路职工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颖向铁路职工、公安民警讲解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内容,结合近期在火车站候车室、列车上发生的猥亵未成年人案例,指出在铁路站车环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铁路职工、公安民警责无旁贷,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应当立即向铁路公安机关报案,铁路检察机关也将积极履行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职能。
  陈鹏飞向铁路职工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出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铁路旅客和职工“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多地因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多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反映强烈。铁路单位和职工要高度重视站区内部窨井盖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脚底下的安全”。陈鹏飞并就如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高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如何更好的依法维权等方面向铁路职工进行了法治宣传。
  程华表示,非常感谢铁路检察院、铁路公安处对安康火车站工作的支持和帮助,铁路单位一定按照司法机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四号检察建议”精神,不断加强铁路站车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强化铁路职工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把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在实处、责任到人,全面摸排站区内窨井盖生锈磨损、印记模糊、井盖缺失等问题,确保广大旅客和职工“脚底下的安全”。
  会后,检察官们到候车室、列车上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向旅客们发放了未检宣传资料,内容涵盖未成年人面对危险、暴力伤害时的自我防护和爱路护路知识,以及对家长如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建议,受到广大旅客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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