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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陕西铁检机关检察理论和案例研究工作喜迎好收成

发布时间: 2022-06-23

  近日,陕西铁检机关8篇调研成果和案例获评全省检察理论和案例研究优秀成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分院王勇、杨博撰写的《对转移车辆登记行政行为合法性等问题的探讨》、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付金兰撰写的《辅警能否成为袭警罪的对象》以及分院刘晓莹参与撰写的《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议题程序研究》荣获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黄志平、宋利军撰写的《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启示》荣获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办理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诉王某某、魏某、李某滥伐林木刑事公诉案”“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余某某、王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荣获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另有2篇理论调研文章获通报表扬。 

  陕西铁检机关高度重视检察理论和案例研究工作,在采取措施构建大调研格局的同时,分院领导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课题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两级院组建了调研人才库,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调研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法律监督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和难点、热点问题出题目、促调研,探索试行定单化任务管理,调研工作进步明显。全年首次获最高检课题立项1件,被刊用调研成果数量同比上升 41%,被省级以上刊用数量同比上升一倍,其中被《中国检察官》刊用2篇,被《人民检察·陕西版》刊用11篇,均创历史最好成绩。 

  在下一步工作中,陕西铁检机关将进一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调研工作的重要性,把握改革契机,围绕中心工作,创新措施方法,找准检察调研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加大检察理论和案例研究工作力度,服务、引领检察实践,以检察“软实力”的有效提升助推陕西铁检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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