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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监督治理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6-01

  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持久治理,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监督领域。近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能动履职,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和召开听证会的方式监督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动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综合施治,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期,陕西铁检分院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能期间接到反映,所联系学校校园周边存在流动摊贩向学生售卖食品的问题。陕西铁检分院立即对此问题开展调查,发现上学、放学时段,学校道路两旁聚集有流动食品摊贩。这些摊贩采取露天经营方式,未采取防尘、防虫等卫生防护措施,所售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得不到保障。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意识弱,对美食的抵抗力较低,易成为这些流动食品摊贩的消费者。且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紧张,食品摊贩的存在加剧了交通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陕西铁检分院高度重视,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对此问题立案调查。经过走访调查、固定证据、审查案件,办案人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了解校园流动食品摊贩经营情况及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协商确定了下一步治理措施,并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对本案进行听证。听证会邀请了行政机关和学校代表参加,受陕西铁检分院王勇检察长委托,西安铁检院黄志平检察长主持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能够主动作为,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对校园周边无证照食品摊贩进行查处,保护了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体现了司法为民情怀,同意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问题进行监督。同时建议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检查,切实解决好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问题。要在充分治理食品摊贩问题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疏堵结合,督促食品摊贩规范经营,满足低收入者的经营利益。

  听证会上,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完全接受各位学校代表、听证员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针对此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以联合执法为抓手,尽最大努力做到长效化管理,避免出现一抓就好,不抓就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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