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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生态保护丨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落实“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

发布时间: 2021-06-01

  为认真落实“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5月31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安康市水利局、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行动。

  安康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道贵,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袁涛、安康铁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利军,会同汉滨区、高新区相关部门及乡镇河长办负责人,组成巡河执法工作组,先后前往汉江支流的月河、傅家河等地,重点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域岸线管理保护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巡河中发现,部分河道景观工程、桥梁、拦河坝的建设,减少了河道过洪面积,影响到河床稳定以及堤岸的边坡稳定、渗流稳定,河道内堆积的弃渣废料不利于汛期河道行洪。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巡河执法工作组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对于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检察机关同时表示,对于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移交公益诉讼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联合地方检察机关适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用司法力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2021年以来,安康铁检院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部署,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保护秦岭、汉江和巴山生态环境,与安康市水利局、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安康市公安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安康市水环境的保护力度,提升河湖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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