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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首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审查逮捕案件

发布时间: 2019-05-21

  2019年5月20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移送审查逮捕的方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西安安康两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批捕起诉工作由两级铁路运输检察院统一办理的通知》下发后,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的首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审查逮捕案件。

  5月14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到《通知》后,立即研究落实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平指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将安康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批捕工作交由安康铁检院办理,是为适应“捕诉一体”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了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改革工作机制,也是上级对安康铁检院自2017年10月以来办理该类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肯定。安康铁检院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落实好省院、分院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办好案件,不负重托。

  黄志平作出三点安排: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就案件移送标准、涉案财物移送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保证案件受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要深入贯彻“捕诉一体”精神,在办理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审查逮捕工作的同时,立足审查逮捕案件积极主动开展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等侦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检察职能;

  三是要严格落实上级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各项要求,利用集中管辖的优势,形成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的合力,实现案件办理、社会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

  目前,方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正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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