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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发布时间: 2022-08-28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是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是我院上一级检察院负责领导和业务指导,履行相应诉讼职责。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与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成立于1982年,主要管辖陕西南部的西成高铁(汉中段)、襄渝、西康、阳安等共计1300余公里的铁路沿线各类案件。2017年10月以来,省院先后4次下发通知,将安康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工作、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工作、安康地区铁路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起诉等工作交由我院管辖。2022年9月9日,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在即有职能基础上,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秦岭南麓地区(汉中、安康、商洛等市所辖有关县市区)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机关党总支,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3名,实有干警30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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