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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零距离”·普法教育入人心 ——秦岭南麓检察院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6-26

6.26 国际禁毒日


  在第38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秦岭南麓检察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公安处,在安康火车站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上午9点,检察干警来到安康火车站候车大厅,向来往旅客派发宣传单、讲解毒品的种类、特征、识别方法以及吸食毒品的危害后果,提醒候车室内未成年人家长提高警惕,防范毒品对未成年人的侵害,特别是要注意防范新型毒品。
防范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具有伪装性、迷惑性,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出现,诸如“跳跳糖”“奶茶粉”等。
毒品“跳跳糖”
  毒品“跳跳糖”一般由芬太尼类(人工合成强效麻醉性镇痛药,非药用类)等毒品制成,遇水即溶、即冲即饮,与各种饮品混合后口味都不发生变化,甚至香味相似。一般更容易出现在KTV、酒吧、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危害:极少量的摄入后大脑会持续亢奋,两到三天都不会感到疲惫,对人体造成危害,乃至危及生命,对大脑造成不可逆损伤。
毒品“奶茶粉”

  伪装成“奶茶”的新型毒品含有冰毒(非药用类)、氯胺酮(医用列管)、摇头丸(非药用类)等成分,外形与正常的奶茶相似,以粉末状为主,无色透明,迷惑性极强,其效果持续时间较长。
  危害:服用后会使人极度亢奋,容易上瘾,甚至会危及生命。


  检察干警告诫青少年及家长们要正确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和成瘾性,警惕诱惑、慎选场所、谨慎交友,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不因意志消沉而用毒品来麻醉自己,有问题时向身边的朋友和亲人寻求帮助。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接地气的方式,将“禁毒法治课堂”直接搬到老百姓身边,“零距离”传递禁毒知识。下一步,秦岭南麓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始终保持对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把加强青少年新型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治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和关键环节抓实做好,让“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6·26国际禁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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