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凝结着民族的历史记忆,是璀璨夺目的瑰宝。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在跨区划线性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今年,该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要求,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跨区划分布的线性和集中连片文物古迹和遗址等监督重点,坚持边寻访文物古迹、边学习优秀文化、边排查案件线索,寻访、办案、传承同步进行。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将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贯穿始终,院党总支与公益诉讼部门一体走访、融合履职。干警在寻访中发现,陕鄂边界古长城遗址保护存在保护缺位等问题,通过跨区域实地调查、精准履行监督职责,为历经沧桑的古长城筑牢法治保护屏障。
这道古长城遗址修建于清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蜿蜒于陕西南部安康的巴山、汉水之间,沿陕西与湖北两省边界的山脊延伸,分布在陕西平利、旬阳、白河以及湖北竹山等地。
部分区域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保护标志缺失或不完善、行政机关未依法设置保护界碑、沿途缺少对石长城遗址的宣传设施等问题,导致公众知晓度不足。甚至部分宣传资料及当地居民对该段长城的建设年代也存在认识错误,反映出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全面履行保护职责。
经调查磋商,秦岭南麓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按期书面回复称已整改落实到位。然而,检察机关在跟进监督、实地回访中发现,检察建议中指出的界碑仍未安装。经检察机关再次督促,行政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完成了界碑设置工作,最终依法全面履行了监管职责。
标识牌
标志碑
整改前
整改后
长城巍峨,见证民族智慧;检察担当,守护文明薪火。秦岭南麓检察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积极发挥跨区划检察制度优势,协同行政机关与社会力量,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工作,让“检察蓝”成为守护文化遗产的鲜明底色,为传承中华文明、增强文化自信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