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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宣传月】秦岭南麓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检察力量 全维度法律护航”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4-08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3月31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举办“新时代检察力量,全维度法律护航”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庭审+法治宣传”,将普法宣传触角延伸至基层乡镇,以检察担当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以案释法

一场“零距离”的法治课堂

  “以前只知道在山上放猎夹涉嫌违法,今天才知道还可能坐牢!”这是旁听秦岭南麓检察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安康市紫阳县界岭镇活动中心广场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一位群众的感慨。

  经审查,2024年9月至12月,田某某在紫阳县界岭镇某林地内,使用弹簧套、钢丝套等狩猎工具进行狩猎,共捕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斑羚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小麂1只,野猪1头。庭审中,检察官围绕犯罪事实、损害社会公益及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展开了有力指控,当庭建议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田某某应当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53000元。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的量刑建议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为确保判决能够依法履行,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依法逮捕被告人田某某,由公安机关当场执行,戴上手铐后的被告人田某某被公安民警押解上警车。

  庭审现场有上百名群众全程旁听,这场开在“家门口”的庭审,以生动鲜活的案例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依法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不能随意猎捕杀害,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多维普法

筑牢平安建设“防火墙”

  “野生画眉鸟、小麂等都是国家保护动物,山上的兰花不要采挖!”“谁不夸咱安康水,一江清水送北京!”“陌生链接不要点,转账前先问子女!”检察干警用通俗的方言土语,在庭审结束后,开始了普法。

  检察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互动答疑等方式,向广场上的群众宣讲野生动植物、水资源保护、防范电信诈骗等内容,用老乡们能听懂又爱听的“家乡话”,和群众开展了互动答问,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平安建设,重在预防,贵在长效。秦岭南麓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社会治理漏洞,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以更高水平的法律监督和服务,助力平安陕西建设再上新台阶,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处角落,让平安福祉惠及每一位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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