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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余尾鱼儿欢快回“家”

发布时间: 2024-09-25

20000余尾鱼儿欢快回“家”

  近日,安康旬阳水电站下闸蓄水至237米,汉江安康中心城区段因此形成了碧波连天、美景如画的“安康湖”。碧水安澜、荡漾秋色,在这个秋高气爽的时节,20000余尾鱼苗欢快地回到了汉江的怀抱。

-增殖放流-

Festival background

  9月25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区局,在风景秀丽的汉江之畔,开展以“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增殖放流源于该院近期办理的数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积极弥补因其犯罪行为对渔业资源以及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

  渔业主管部门专门挑选了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花鲢、白鲢等适应性强、生态效益显著的鱼种,精心选择了适于鱼类生存的水域,确保增殖放流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检察干警同参与本次活动的干部群众一道缓缓移步江畔,端着一盆盆活泼的鱼儿,俯下身来将盆微微倾斜,一尾尾活泼的鱼儿如灵动的音符跃入清澈见底的江水之中,欢快地回到它们美丽的家园。

-十年禁渔-

Water-saving action

  本次活动是该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的一次缩影。汉江是长江的主要支流之一,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织部分。近年来秦岭南麓检察院立足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积极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主动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用最严厉的法律监督手段,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为促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贡献检察力量。

  01保持高压态势

  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辖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以非法捕捞为业、有组织进行非法捕捞,以及毒、电、炸等严重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02加强沟通配合

  主动参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证据标准、统一适用法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案,确保精准打击,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03开展公益诉讼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行为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予以恢复,切实维护环境公益。

  04促进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办案加强政策宣传和释法说理,提升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意识,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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