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都市节奏与宁静的乡村风光交织间,兰花以其独特的细叶与悠远的香气,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清雅与诗意。然而,这份自然界的馈赠,其保护现状却鲜为人知。自2021年9月7日起,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属植物均已被正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任何未经许可的采挖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
为了提升公众对野生兰花保护的意识,遏制非法采挖行为,近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案发地群众对兰花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知晓度普遍较低,遂向汉滨区林业局公开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宣传工作、完善警示标识设置,依法严打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行为,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汉滨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小东对检察机关的“送法上门”表示了衷心感谢,并承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认真研判、全面落实各项建议内容,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普及野生植物保护法律常识。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共同构建野生植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秦岭南麓检察院将着眼于类案溯源、犯罪预防、综合治理,依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个案”延伸到“类案”,从“治罪”延伸到“治理”,从“办理”延伸到“办复”,通过及时掌握每一个检察建议的采纳及落实情况,加强跟踪回访和督促履职的力度,以“我管”促“都管”,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以“良方”促“善治”,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