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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开庭在校园,法治播种在心田

发布时间: 2024-03-11

  3月5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在汉阴县铁佛初级中学开庭审理,该校2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了庭审过程,上了一堂生动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2021年12月,两名被告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数量较大,二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秦岭南麓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针对上述犯罪行为造成森林资源被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真诚认罪悔罪,当庭表示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以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2至3个月不等刑罚,并适用缓刑。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今后绝不再犯。

  庭审结束后,秦岭南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颖、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晶晶、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秦晋分别结合案情开展了警示教育,指出森林资源是宝贵的,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防止乱砍滥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结合当下热点,阐述了校园欺凌及正当防卫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介绍了“问原因、想后果”,“习惯好、品德优”等有效预防犯罪的技巧和策略,希望学生们在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也要关注一下和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自我防范,远离违法犯罪,用自己踏实有力的脚步走向辉煌灿烂的明天!

  这堂别开生面的“开学法治第一课”,受到铁佛初级中学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今天的庭审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让我明白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我以前只是觉得砍树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现在我知道了,每一棵树都是我们共同的财富,我们都有责任去保护它们......”“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和法官的严谨态度让我印象深刻。我学到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对我来说是印象深刻的法治课。”学生们纷纷谈道。

  该校副校长张伏仪表示,这场庭审观摩非常及时,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法治教育,使同学们“零距离”见证了庭审的真实场景,感受了法庭的威严和庄重,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保护好秦岭的一草一木,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小卫士。

  此次活动是近年来秦岭南麓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的一次缩影,该院通过开展观摩庭审、送法进校园、开学法治第一课、普法微课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未成年人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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