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动态

【耕地保护】检察接力监督 百亩弃渣场变良田

发布时间: 2023-12-29

  “一般的土地复垦厚度达到30到50公分即可,本案复垦土层厚度已经达到耕作要求,满足耕种条件。”近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涉及113.88亩耕地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律师受邀共同对行政机关复垦情况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弃渣场复垦工作已完成,检察机关的公益保护的目的已实现。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遂作出撤诉决定。

听证会现场

 

耕地复垦十年久拖不决

  2011年,西康铁路二线安康枢纽配套工程施工期间,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康二线项目部临时租用汉滨区某镇一处113.88亩土地,用于堆放工程建设弃渣。土地使用结束后,因施工过程中遇阻,导致复垦工程未能按计划实施。针对此问题,2021年8月开始,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某镇政府依法履行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但因资金缺口较大,复垦工作始终未实质性开展。

检察机关接力扭住不放

  复垦专项资金到位后,但某镇政府仍未开展相关复垦工作。考虑到拨付资金中,临时用地租金截至2023年底,2023年8月,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向某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某镇政府未按期回复检察建议,也未积极履职。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遂将该案移送至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收案后,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引导诉前阶段区划检察院调查取证,完善证据材料,梳理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并一同前往现场复核案件事实。在相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条件后,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某镇政府履行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对土地进行复垦。

法检共促行政机关履职

法检办案人员共同前往现场查看

 

耕地复垦前后效果对比

  案件移送法院后,经过释法说理,镇政府充分认识到复垦工作的重要性,表示将依职权积极履行秦岭保护职责,并就复垦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进度、效果,确保复垦达标、群众满意。期间,镇长带头,放弃十一长假休息时间,挨门逐户做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陈年“旧疾”,组织企业加班加点开展复垦施工。法检办案人员还多次共同前往现场查看整改进度和阶段性成效。与自然资源局实地勘察抽检,直到施工单位已按设计方案完成了弃渣场清表平整、刷坡覆土等施工内容,复垦主体工程已完成。复垦土层厚度达到耕作要求,原弃渣场占用土地已具备耕作条件。

  仓禀足,天下安。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对耕地保护这一基础民生工程高度关注,保持与区划检察院监督无缝衔接,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切实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以检察之力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和“米袋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