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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陕西省秦岭南麓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子午道遗址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8-07

  本次“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自2023年3月20日启动以来,共有来自全国30个省份共计437家检察院参与,申报参评案例共计740件。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子午道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督促保护子午道遗址
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诉前程序   秦岭人文遗迹  子午道保护  跨区划检察  
  【要旨】
  针对子午古道跨行政区划不可移动文物疏于保护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体制优势,由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管辖,上下一体协同履职。基于文物不可再生特性,聚焦公益损害和重大风险,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当地政府改进工作。通过跨省跨市检察协作,不断推动从源头解决古道保护难题,守护秦岭人文资源。
  【基本案情】
  子午道是古代从西安翻越秦岭通往汉中、四川及南方其他地区,可供车马通行的重要古驿道,战国时期就已开通。道路北起西安,跨安康、汉中3市,经长安、宁陕、汉滨、石泉、西乡与洋县6区县,全长350公里以上,南接入川古道荔枝道。现有子午道道路主干线遗址152处,各个遗址点之间相互联系,对研究子午道路线及古代该地区的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尤其是石泉县南段驿站遗址附近出土的国家一级文物西汉“鎏金铜蚕”,成为丝绸之路的重要实物印证。子午道南段驿站遗址、子午道汉滨段遗址、子午道宁陕段遗址先后于2008年9月、2014年6月被确定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由于保护不当,上述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遗址标志与建设控制地带界桩不完整的问题。宁陕县猫儿梁遗址标志牌被砂石掩埋,菜籽梁镇一处遗址部分垮塌;石泉县谭家湾遗址标志牌周围散落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周边水渠;汉滨区观音碥遗址标志碑周边建有垃圾房等,严重影响文物安全和周边环境美观。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10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分院)将从网络平台获取的该案线索交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以下简称秦岭南麓院),并运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指挥中心平台,远程指挥调度秦岭南麓院进行现场勘察,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办案。秦岭南麓院通过航拍现场、走访调查、征询意见、调取证据、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并在分院指导下运用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的卫星遥感技术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因该案涉及多地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部门,秦岭南麓院于2022年11月3日以事立案。后就子午道遗址保护的最佳方式、价值意义等问题咨询文物专家,与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沟通交流。2022年11月17日,秦岭南麓院组织召开听证会,案涉3个县(区)文物行政部门及各处遗址所在的8个镇人民政府代表参加听证,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上级行政主管机关代表列席,同时邀请有关子午道历史研究方面的专家提供专业意见。通过证据展示、专家论证和交换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确有必要,拟提出的检察建议合理可行。
  2022年11月24日,秦岭南麓院向安康市汉滨区、石泉县、宁陕县的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以下简称文旅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设置相应标志界碑,完善必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受损遗址,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加大文物保护宣传。为了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夯实文物保护属地责任,11月18日至20日,秦岭南麓院向遗址所在的8个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社会治理建议,建议增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改善遗址周边环境,加大保护宣传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履职。文旅部门组织力量到各个遗址点位进行查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补充设立界碑25个、标志碑2块、公示公告栏8块,宣传栏7个。文旅部门与当地政府联合对遗址附近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为进一步加强子午道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各文旅部门与当地政府利用文物保护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层层完善责任书,夯实保护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联合开展文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并建立了巡查保护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大对巡查保护经费投入,另一方面及时完善子午道以及辖区其他文化遗址档案的完善工作。石泉县文旅部门印发了《古遗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古遗址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规程》等制度文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监管保护措施从子午道遗址推进扩展至全县其它3处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及86处各级古遗址,实现了全域覆盖。
  2023年1月,秦岭南麓院对案件开展跟进监督,回访后确认子午道遗址周边环境已得到有效改善,文物保护标志,遗址保护范围、责任公示牌、文物宣传栏等均已按照要求设立,日常管护措施已落实到人,行政机关已按照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落实。
  2023年2月,为全方位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体现跨区划检察院的优势,秦岭南麓院沿子午道深入西安、汉中,实地查看古道保护情况,发现汉中市西乡县、西安市长安区子午道相关遗址也存在保护不力的情形,遂向西乡县文广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向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以下简称秦岭北麓院)院移交线索1件。同时会同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实地勘查与子午道相连的入川古道荔枝道,对发现的荔枝道存在问题移送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会同秦岭北麓院调查走访傥骆道、褒斜道等秦蜀古道,制发系列检察建议。通过联合调查、协作配合,在川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形成了古道遗迹保护的合力。
  【典型意义】
  子午道作为线性文化遗产的代表,在保护协调上存在规模大、跨度长、标准难统一等系列问题。秦岭南麓院充分发挥跨区化检察优势,依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突破行政区划地域限制,统一文物保护标准。办案中,该院通过卫星遥感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创新调查取证方式,提升办案质效;综合运用诉前磋商、专家论证、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一体化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子午道整体、系统保护;由点及线再到面,把秦岭文物保护由个体文物遗迹延申到整条子午古道,再拓展至整个秦蜀古道,真正体现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效果,为秦岭生态环境和人文遗迹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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