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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南麓检察:公开审理走进汉中火车站, 以案说法预防电信诈骗

发布时间: 2023-07-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7月18日,由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在汉中火车站候车室公开审理,现场共有旅客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3年2月份,被告人杨某某在银行告知其不能向他人出借、买卖银行卡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他人进行了验卡确认。该银行卡共转账60笔,总计人民币186万余元。此次转账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从中收取佣金人民币5000元。其中,涉及被诈骗资金5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向法庭出示被害人陈述及大量客观证据,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被采纳,被告人杨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现场以案说法,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提醒广大旅客朋友们近年来诈骗手段翻新,必须提高防范意识,不接境外电话、不乱点网络连接,不提供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给陌生人,接到自称是公检法人员的电话,要认真分辨,不盲目转账,不在网络上盲目投资,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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