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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到陕西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6-16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韩成军一行深入陕西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指导陕西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进入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管理区实地参观,详细了解了戒毒人员生活卫生、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戒治工作开展情况,就推行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特别是“四区五中心”建设深入探讨,并对规范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戒毒人员权益保障提出了意见。调研组还参观了戒毒医疗中心、指挥中心和禁毒教育基地,详细了解毒瘾戒除、病患救治及应急处突工作情况。
  随后,在陕西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眉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周强制隔离戒毒所、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西安戒毒康复所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调研组对陕西省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各地在监督试点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效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方面发挥着特殊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力配合,共同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的工作,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有利于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提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执法公信力。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顺应新时代行政检察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发展趋势,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共同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调度此项工作在本地区、本单位的落实推进情况,创造有利条件,推进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导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三要明确工作方向。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建立和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制度,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管理秩序,保障戒毒工作顺利进行。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和法律监督活动,应当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充分尊重执法、司法工作规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肖力波,陕西省戒毒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高生玉,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关中平原检察院、周至县检察院、眉县检察院、陕西省女强制隔离戒毒所、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周强制隔离戒毒所、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西安戒毒康复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有关调研和座谈。

来源:陕西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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