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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世界环境日 生态检察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 2023-06-05

世界环境日

-6·5-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编者按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2022年7月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检察人员平均年龄36岁,是青年人居多的“年轻”检察院。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检察官们生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大好时机,秦岭南麓、汉水之滨,就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战场,就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平台。
  2022年以来,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以党建引领检察发展的“初心”、全力以赴守护铁路安全的“丹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益心”、精益求精办好每起案件的“匠心”,抓住改革机遇,聚力打造“青律·心”检察文化品牌,以青春的活力,绿色的希望和法律的价值,上下一心,全力守护好陕西“绿芯”、中国绿心,让青春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
守护好中央水塔
  秦岭南麓检察院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先后与安康市秦岭办联合制定《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办法》,和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安康市林长制办公室、安康市公安局、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秦岭生态保护新机制。2022年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60件80人,2023年截止5月底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0件62人。
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秦岭南麓检察院严打涉河湖环境资源类犯罪,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主动融入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依法在集中管辖范围内参与安康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创新构建“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四长治河”机制经验做法被水利部简报刊发,《陕西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秦岭南麓检察院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紫阳县任河国家级多鳞铲颌鱼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热爱秦巴山、共护长江源”活动,建立“长江十年禁渔”渔业资源司法保护示范点。
创新构建“认罪认罚+碳汇”办案模式
助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秦岭南麓检察院创新构建“认罪认罚+碳汇”办案模式,办理了全省检察机关首例林业碳汇价值损害赔偿刑事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为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新华网、正义网以及《陕西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秦岭南麓检察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安康市林业局,在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马安山村设立了陕西首个“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将被告人赔偿的森林碳汇价值损失全部用于种植“碳汇林”,并与安康市秦岭办、安康市公安局、平利县政府、平利县林业局等单位召开“安康生态司法林业碳汇工作座谈会”,共商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计。
跨区划保护秦岭文化遗产
千年子午古道绽新颜
  秦岭南麓检察院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管辖优势,强化数字检察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科技助力千年秦蜀古道保护,办理了全省首例跨区划督促保护秦岭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数字检察》首刊采用。同时,综合运用现场调查、诉前磋商、专家论证、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地方检察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和沟通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份、跨省市移送案件线索3件,为陕西省秦岭区域内的文化遗产提供全面保护。
深耕铁路安全精准发力
助力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
  秦岭南麓检察院充分发挥铁检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深入管辖的西成高铁汉中段、襄渝、阳安、西康等铁路沿线,携手各方力量,全力排查解决辖内铁路线下安全隐患问题,并形成“高铁安全+普速线路+指定管辖+跨省保护+英烈保护”五大重点和“线索摸排+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实地勘查+沟通交流”的办案模式。办理的督促商洛市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履行保护铁路安全职责一案获得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案件;针对四川省万源市襄渝铁路线下的非法建筑隐患问题发出了陕西铁检机关首份跨省检察建议,并在陕西铁检机关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公益诉讼类优质案件;办理的唐业成烈士陵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陕西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进行跟踪报道。
强化民行法律监督
化解争议情暖民心
  秦岭南麓检察院聚焦民事行政诉讼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着力解决了一系列群众反应的“揪心事”“烦心事”。在上级院指导下对三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前期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释法说理,辅以召开公开听证会、座谈会的形式,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充分发表意见的平台,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当场提交了自愿撤回监督申请,三案中的行政争议事项得以实质性化解。坚持“办小案、暖民心”,在办理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时,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原审卷宗、三次查看涉案现场、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监督人向本院递交《撤回检察监督申请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信息被陕西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专项活动专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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