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月6日上午,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兴安赴安康市高新中学调研座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
座谈会上,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张立文为周兴安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高新中学与会领导在发言中,对秦岭南麓检察院近年来给予安康高新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法治校园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请检察机关对校园安全、校园文化、家庭教育指导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更多的专业化法治指导和帮助。
周兴安表示,高新中学作为安康市一流学校,近年来取得了突出的办学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了大量人才,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既是荣幸,更是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按照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在保障校园秩序,建设平安法治校园中积极能动履职,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秦岭南麓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加强检校协作,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协助学校、老师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危害校园安全的苗头性问题,助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为构建平安校园、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