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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在安康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 2019-09-25
 

  

  9月24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组织,2014年以来,在湖北随州、荆州和河南方城等地设立窝点,由下线人员在微信上冒充女性,以微信“交友”“谈恋爱”的方式诈骗男性钱财。该犯罪集团共有47名成员,先后作案723起,涉嫌诈骗人民币180余万元。

  这是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刑检办案组连续办理的第四起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办案组继续发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优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审细查,依法追诉一名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审查了该案案卷58册、光盘148张等全案证据,制作了长达136页的起诉书、543页的审查报告,高质高效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该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对4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分别羁押在安康、汉中、西安三地,为便于律师参与诉讼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益,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遂决定分别在安康等三地开庭审理。9月24日,羁押在安康的9名被告人连同被取保候审的4名被告人,共计13名被告人首先到庭接受了审判,均认罪认罚。全案将在庭审全部结束后统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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