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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24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322日在周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周至高质量发展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周至检察事业在攻坚中实现跨越发展,在改革中开创崭新局面。

  一、立足经济发展,护航服务大局,践行检察职责使命

  始终坚持在周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内容,制定《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实施办法》等文件,开展“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等活动,在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等四个园区设立检察工作联络室,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走访调研企业36家,开展送法进企业53次,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着力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加强企业平等保护。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制假售假、“套路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29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5人。依法保护各类创新成果,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制贩非法出版物等犯罪案件11人。深入开展涉企刑事“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案件711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涉案产权主体合法权益。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县委和市院领导下,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检察诉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非接触式接访,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从严从重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服务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织80余名检察人员下沉防疫一线,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建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积极下沉镇村(社区)、24小时卡点执勤,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被县委评为“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守护绿水青山蓝天。立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违建别墅拆除全程参与,配合做好违建调查认定、行政处罚案件的司法强制执行以及罚没资产的后续处置等工作。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周至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联合开展打击危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大型宣传活动10余次,主动参与整治秦岭“五乱”问题,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监管部门移送线索12件,监督立案8件,办理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林木、盗采砂石、非法占地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543人。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1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9依法保护土地、护堤地1000余亩,111处垃圾污染点得到有效整治。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偿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全力保障民生民利。以“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线索7件,监督立案3件,办理生产销售“毒辣椒”“问题火锅底料”等犯罪案件22,让老百姓吃的放心。依法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乡村振兴、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犯罪案件12人,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发放救助金8.73万元,扎实开展驻村联户帮扶,帮扶的翠峰镇清河村顺利实现整村脱贫。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开展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牢牢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7年至2021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56人,起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60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办理涉邪教案件1320人。依法惩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203244人,起诉210259人。重点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涉枪涉爆、毒品类犯罪,共批捕164255人,起诉241276人,办理的杨某某等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案入选高检院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推动了“七号检察建议”的出台。突出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共批捕2134人,起诉712人,依法批捕吴某某等26人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重大案件。着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深化“六清”行动,优化“六建”机制,紧盯线索核查、案件诉讼、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环节,收到涉黑涉恶线索86条,办理的王朝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为西安市起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西安电视台《法治西安》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紧盯“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不放松,翻查起底各类刑事案件551件,收到涉黑涉恶线索50条,发出检察建议3份,追捕漏犯8人。积极参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配合开展两委换届资格审核233人次,筛查村(社区)负责人2187人次。落实“四位一体”“一案一整治”办案机制,结合涉黑恶犯罪高发领域和行业,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被授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先进集体”。

  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制定十大便民措施,积极开展“暖心接待、司法便民”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112人。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受理群众来信30件,做到两个回复百分之百。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完善以案释法机制,将经济救助与思想疏导相结合,探索多元化的司法救助方式,充分体现检察温情,发放司法救助金110.63万元。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有效促进了办案工作规范开展和案件质量提高。不断深化运用公开听证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共举行公开听证会39次。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共开展宣传12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260余次。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见效,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打造“爱在检徽下”未检工作品牌,41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督导检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00余次,品牌效应不断扩大,被省院评选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开展“一站式”办案,提供心理咨询,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78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批捕2327人,起诉2837人。全面构筑“育苗”“护苗”“助苗”三重维权体系,让法治护佑祖国花朵、将法治根植孩子心田。

  三、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布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职能,推进“两项监督”,五年来,共监督立案4447监督撤案1718人。纠正漏捕61人,追诉漏犯3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1份,提出检察建议20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96人,不起诉123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83件807人,适用率88.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93人,法院采纳率9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诉讼资源、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得到进一步彰显。切实推动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收到并审查刑事判决10111236人,提起刑事抗诉44人,抗诉的柴某贩毒案被省院评为“刑事抗诉优秀案件”。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20件次重点监督涉及“五类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37专项检查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15次,核查社区矫正服刑人员400余人,发出检察建议12份,在二曲司法所设立我县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县9名社区矫正罪犯特赦的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突出问题,共监督对11名罪犯收监执行。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3件。

  深化民事行政监督。以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强化对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5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185份,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6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份,对生效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6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厉打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问题。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一年攻坚”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共识和合力,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43份。办理的孙某某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优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优化公益诉讼工作。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门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同11个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聚焦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探索消防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城镇燃气供应等涉民生新领域办案,五年来共摸排线索4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督促追缴相关费用2300余万元,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监督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对400余处窨井盖破损、塌陷和丢失情况进行摸排,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把文物和文化遗产、英烈及红色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持续发力,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共梳理摸排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任家城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捍卫英雄荣光的良好风尚。

  坚决惩治腐败犯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2017年共初查案件线索47件,立案侦查8件16人,其中大要案1件5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协助市院办理特大案件1件,坚决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办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4初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件,协助市院查办3件。

  四、深化司法改革,筑牢履职基础,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持续用力搞好改革“精装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巩固,不断提升检察履职尽责能力。

  全面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上级院要求,突出专业化建设,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业务机构,优化整合辅助和行政机构,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对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性改革,业务部门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布局,设9个内设机构,重组5个检察业务部门,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开,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逐步健全,人财物省级统管稳步推进,重新聘用和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6名。完善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共办理案件696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7人次。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改变过去以数量为主导的考核思路,全面推开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根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将“案-件比”作为案件质量核心指标,努力使一个案子在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按照“智慧、融合、创新”总体思路,深入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建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检察工作网,实现所办案件网上录入、管理、监督、统计。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云课堂”,依托网络平台将信息技术与普法相融合。配备了无人机等设备,助破解公益诉讼勘查取证难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智慧检务融入日常办案,通过远程提审系统提审,实现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同步运行,保证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五、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锤炼夯实检察根基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大决策、事项、案件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全面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党建知识竞赛、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主题党日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干警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7年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和县委巡察组联合巡察,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过硬检察队伍。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政治引领,抓实“三项教育”,筑牢政治忠诚。开展顽瘴痼疾整治,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人,核查举报线索1件,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71件,交叉评查重点案件362件,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5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各类案件1100余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7份。邀请代表委员、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基层群众40余人参加座谈会,走访相关单位8次、镇村7次、企业4次,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7项,推动标本兼治,坚持常治长效。培塑先进典型,2名干警获评全县政法英模。

  提升检察素质能力。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专题调研、观摩交流、学习培训,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借助检校共建、中检网、检答网等平台,广泛开展各类岗位培训200次。坚持文化育检,以文化凝聚周至检察精神,为检察事业塑造了扎实的价值观、自信心和感召力。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7名干警记个人“三等功”,10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六、坚持为民司法,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努力答好新时代人民考卷。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及时全面梳理历次审议报告、分组讨论、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和解决执行难、认罪认罚、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3名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述职。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重视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真诚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务活动117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丰富监督形式、畅通监督渠道,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务活动103人次,切实保障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不断推进检务公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累计接待律师204人次。公开程序性信息1911条、法律文书1239份、重要案件信息166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和参加检务活动76人次。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各界群众182人次“零距离”走进检察机关。讲好检察故事,依托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万4千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来周至检察事业稳步发展,检察职能全面履行,服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先进集体”“市级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严格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人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法律监督需进一步加强,“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短板弱项。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综合素质还不能很好适应司法办案的新要求,专家型、领军型、复合型人才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周至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两个确立”,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总基调,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奋战一三五、振兴金周至”战略实施,以更加充分、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检察履职,为奋力谱写周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是更加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履职,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工作,科学运用、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更加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更新司法办案理念,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检察环节乡村治理,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惩治民生领域犯罪,全面保护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三是更加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严重暴力等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把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助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更加精准提升监督实效。持续强化“两项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优化“案-件比”,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持续更新监督理念,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持续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积极探索新领域办案,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更加自觉强化自身建设。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检务督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力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创造便利条件,打造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勇毅前行、忠诚履职、服务大局,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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