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三次会议文件(23)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周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三个三”检察工作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聚焦主旨主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围绕全县奋斗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一)依法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立足县情,延伸职能,服务脱贫攻坚。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发出检察建议21件次,严惩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收效良好。深入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在全县25个邮政营业网点设置举报箱,收集线索,及时反馈,实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全覆盖。开展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示范镇”创建活动,将九峰镇选为我县首个“示范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凸显。按照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 成立驻村工作队,派驻“第一书记”,深入翠峰镇马家庄村、新联村开展“一对一”帮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共批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9人,提起公诉7件9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依法保护各类创新成果,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制贩非法出版物等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积极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为非公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三)依法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非法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此类案件3件 5人。将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打击生态领域犯罪的最终目的,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推动形成环境资源领域执法司法合力,建立专业防控治理体系。通过查办渎职犯罪、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职。建立协作机制,与自然保护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危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大型宣传活动,与县秦岭办联合下发《关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协作办法》,从源头上服务、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四)依法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行动,对食药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民生领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重拳出击,依法批捕此类案件17件23人。针对网络电信诈骗高发态势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信息犯罪,依法批捕此类案件7件16人。
二、强化刑事检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规范执法、打击犯罪、宽严相济、化解矛盾。
(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33件29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43件16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2件28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92件221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2件2人。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涉黑、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4件26人,起诉16件30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犯罪,共批准逮捕25件32人,起诉28件36人;严厉打击毒品类犯罪,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7件22人,起诉18件24人。在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所办案件均无差错、无遗罪漏犯、无超期羁押,法院已审结的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把依法维护当事人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预防化解纠纷的关键。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32件3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12件12人。全面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说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领导预约接访、下访、巡访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1件,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73人次,对所有来信来访均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登记、及时分流、及时督办、及时回复,保持了涉检非正常“零上访”记录。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22.5万元。升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与高检、省、市三级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努力为群众控告、申诉提供便利条件。
(三)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切入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建立联系学校机制,向全县36所中小学派驻“法制联络检察官”,与校方签订普法责任书,赠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法治教育宣传手册》口袋书3万余册,举办法治报告会21场,主题普法活动11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建立联系镇街机制,构建“检群连心桥”,打造服务“三农”一线平台,制定出台《十大便民措施》及《“最多跑一次”六大事项》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启动法治宣传大篷车,派出法治宣传小分队,进乡村、访农户,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先后共开展集中法律服务宣传32次,搜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21件。制作《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忘初心、司法为民》专题片,在县电视台黄金段连续播放,参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检察之窗》栏目录制,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惩治预防两手抓。
(一)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广度和深度,共初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8件,立案侦查6件13人,其中大要案1件5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和发案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坚决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依法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针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匮乏的状况,主动出击,深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摸排线索。共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9件,立案侦查2件3人,移送起诉2件3人,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协助市院办理特大案件1件,完成全年反渎目标任务150%,反渎工作走在了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三)始终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深化与重点行业系统的共同预防机制,在金融、地税、电力、交通、国土等重点行业系统开展警示教育8次。建立联系重点项目机制,共向全县39个重点部门、镇街的64个重点项目派驻联络员26名,开展专项预防31次,协调处理各类事项27件次。主动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规范管理,发送检察建议4份。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7次,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公平竞争。
四、强化检察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保障刑事诉讼公开公正。强化立案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件2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1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7人,已判处刑罚2案2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纠正漏捕20人,已判处刑罚7人,追诉漏犯8件11人,追诉漏罪9件。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引导侦查取证1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40份。收到并审查刑事判决172件191人,提出抗诉3件5人,组织观摩庭5次,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案件18件。
(二)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保障刑事判决执行公正。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做好入所监督,防止违法收押;加强投劳监督,杜绝违法留所服刑;抓好押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在押人员安心服管;规范办案机关的提审活动,杜绝单人提审现象的发生。共检察收押犯罪嫌疑人300余人,出所290余人,目前在押150余人。向监管单位和办案单位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5件次,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案18人,办案部门采纳14案14人。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重点检察监督涉及“五类罪犯”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共核查社区服刑人员160余人,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在二曲司法所设立我县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实现监督前移、检力下沉。
(三)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20份,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26份。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与人民法院加强配合,创新监督方式,全程参与监督法院执行活动,确保民事判决执行环节公平、公正。
五、锐意改革攻坚,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努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一)全面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按照县委和上级院改革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检察体制改革,如期完成24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要求,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和随机轮案规则,结合专业化要求科学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等办案组织。启动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原有机构,统一设置公诉部、侦查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等7个部门,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检察办案效率。
(二)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做好检察环节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任务,确保如期完成检察环节试点任务。突出转隶重点,配合做好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加快消化积案、存案工作,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抓紧结案并移送审查起诉。积极引导广大干警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始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三)认真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96件105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案件55件55人,试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通过试点及时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六、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政治品格和检察职业道德。按照“六个一”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主题,开展主题党日、征文、演讲、诵读经典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接受市检察院巡察为契机,以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为重点,深入查摆3个方面11条问题,即知即改,全面制定整改方案,狠抓落实。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始终对检察人员违规违纪保持“零容忍”,严肃处理,铁腕执纪。强化“一岗双责”,把带队伍的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0%左右。狠抓纪律禁令的贯彻执行,重点对工作秩序、检察业务、八小时以外活动开展检务督察,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抓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补齐作风短板,锻造周至铁军”专项教育整治和政法部门专题警示教育,努力锻造周至检察铁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专题调研,观摩交流,学习培训,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调研文章57篇,宣传稿件800余篇。注重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坚持战训结合、以赛促训,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强化争先意识,发挥示范引领,提振精神、鼓舞士气,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佳绩。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积极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定期组织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实时反馈,杜绝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踩红线”“打擦边球”等行为发生。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更加自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置专门接待窗口和独立阅卷区,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便捷服务。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一)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经常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座谈、视察、专题调研。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机制,推进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倾听呼声,回应期待。
(三)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依法发布案件流程信息344条,公开法律文书112份。注重依托新媒体传递法治正能量,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3000余条,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周至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反渎、反贪、公诉工作经验受到省人民检察院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西安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基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责任考评中勇夺第一名,喜获建院以来历史最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周至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存在短板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总体安排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市县全委会和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个三”检察工作目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坚持全面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全面强化内外监督,为周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依法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的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突出非公经济保护,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努力为谱写新时代周至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加广泛深入地维护民生福祉。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拓展服务保障民生的路径和方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黑恶势力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突出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依法惩治食药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成未检教育基地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细化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涉检司法诉求和实际困难,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
三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更加坚定有力地守护法治生命线。继续巩固检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探索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对刑事司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和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构建协调发展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督促支持相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力度,发挥诉前程序的督促作用,探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交付执行、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地提升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着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过硬检察队伍。
五是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更加规范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全接受其他政法机关制约机制,依法接受律师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形成良性检民关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我县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三”工作目标:做好三个服务:服务脱贫攻坚,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民生民利;强化三种意识:强化规范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强化争先意识;建立三项机制:建立联系镇街机制,联系学校机制,联系重点项目机制。
2、“最多跑一次”六大事项:(1)群众举报、控告“最多跑一次”。(2)咨询案件情况“最多跑一次”。(3)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4)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多跑一次”。(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最多跑一次”。(6)查询档案文书 “最多跑一次”。
3、“十大便民措施”:(1)多方开辟举报通道。(2)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3)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4)实行预约中层干部接待制度。(5)实名举报及时反馈结果。(6)对不服我院决定的案件申请复议、申诉实行公开审查制度。(7)当事人通过网上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8)对外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服务电话。(9)公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0)公布查询档案文书服务电话。
4、司法责任制改革: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全面推动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2014年6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确定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以“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目标,以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健全检察管理与监督机制以及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为主要内容,全面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
5、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西安等18个城市进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诉前程序: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应当在收到督促或者支持起诉意见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7、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财产刑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包括人民法院执行责令退赔、处置赃款赃物、没收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以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的活动。
8、“两法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刑事追究,在此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主体相互协作、配合及监督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