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 > 工作报告

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12
  

周至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文件(19)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 12月28日在周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晓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职责服务大局,为周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1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9人,已起诉7人;依法保护各类创新成果,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制贩非法出版物等犯罪嫌疑人6人,已起诉4

  依法保护周至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深入239个工程项目开展犯罪专项预防。主动对接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犯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惩治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破坏投资环境的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3658人,已提起公诉3351人。

  依法维护和保障民生。落实法治为民的要求,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此类案件1522人。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动,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1317人,已提起公诉1115人。

  依法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916人,已提起公诉813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从源头上助力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我院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依法拆除秦岭北麓周至段违建别墅工作。2015年9月,在高检院主办的“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建设美丽中国研讨会”上,我院被评为“全国十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先进基层检察院”。

  二、依法履行职能, 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5313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755935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901401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8351054人。以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06281人,已提起公诉163209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71357人,已提起公诉181278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4663人,提起公诉3648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兄弟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共办理速裁案件5353人,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公正与效率兼顾。

  立足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害性的,不批捕9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29人。院领导分头包案,逐案落实稳控和息诉责任,对一些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尽力促成和解,减少社会对抗,防止矛盾激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对初犯、偶犯、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按照“慎重、从宽”原则妥善予以处理强化对执法办案环节产生涉检信访的风险评估,2012年,建立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2013年,我院与司法局共同成立了“周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相继办理了王某国家赔偿申请和何某的司法救助申请,经过不懈努力,一批多年重复信访案件得到息诉罢访,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五年来,共初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6件,立案侦查2843人。共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9件,立案侦查520人。突出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共查办此类职务犯罪案件610人。对群众最关心,社会影响大的重大事件及时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办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案件215人。案件结构更加合理,大要案比例和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国家和有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

  积极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检察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预防工作格局。以案件预防为切入点,主动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规范管理。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行业系统预防和重点工程专项预防。2014年,我院与县纪委携手,先后组织10余家单位的干部职工10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同年9月与县纪委、县电信局联合推出了“金周清风”廉政短信平台。2015年,我院编印《周至县“村官”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下发全县所有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一致好评。在全县22个镇街巡回作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对镇村两级干部普遍进行了廉政教育。积极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日益规范。

  四、坚持强化监督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保障刑事诉讼公开公正。共监督侦查机关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8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漏犯95人,追诉漏罪40宗;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或没有逮捕、起诉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66394人、不起诉2329人;提出抗诉9件,其中1件为连续抗诉,犯罪分子最终得到应有惩罚;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为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副检察长跟庭听诉20余次,出庭支持公诉10余次。为更好地保障刑事案件诉讼质量,2015年我院在全市率先确立了“约谈”监督机制,获得市检察院推广。

  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保障刑事判决执行公正。坚持“慎重、准确、及时”的原则,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始终坚持办案期限告知提示制度,通过提示函等方式有效防止超期羁押现象发生。共进行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30次,消除安全隐患10起,与在押人员谈话1100余人次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积极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共发现未执行刑罚8人,清理8人,财产刑执行监督187251人。积极开展监外“五种人”专项检查活动,每年深入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两次全面考察,共核查档案2600余人次,有效纠防了脱管漏管现象。

  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充分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抓好涉检信访矛盾的源头预防、化解息诉与终结工作。2015年,我院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实现了来访群众直接与省、市、县人民检察院接访人员“面对面”交流。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30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3件,检察长接待群众20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51场。积极开展“两会”维稳,注重矛盾排查化解。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6件,办结35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份。2016年,我院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一件已起诉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件已经结案,《检察日报》在头版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一致肯定。

  五、始终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

  着力搭建检察工作新平台。在城关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实现提前介入和工作前移,提高了办案质量。在秦岭植物园和道文化展示区设立检察服务室,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延伸检察触角。五年来,各派驻检察室、工作站共收集案件线索136件,调查处理53件,化解矛盾纠纷217起,开展法制宣传130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万余份,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努力探索检务合作新模式。以派驻各镇“检察服务联络室”为平台,发挥“一村(社区)一检察官”作用,开展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守法,促进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积极开展“亲商助企”活动,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件,送法进企业9次。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县教育局协作赴各镇中小学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报告180余场,累计受教育师生6万余人

  持续拓展检务公开新载体。坚持把案件质量管理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抓手。按照高检院要求,2013年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同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实现了办案全程电子化,提高了案件质量管理的精确性。对所有案件办理期限进行全程监控,保证所有案件规范、合理运行。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268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共接待律师127人次。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29条,法律文书6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条。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成立扶贫工作队,派驻“第一书记”,落实检察官一对一帮扶,先后帮扶翠峰、四屯等3个镇4个村120余户群众,协调项目资金80余万元,硬化道路1000米,改造升级村级卫生室1所,安装变压器4台,光网入户300户,组织专家开展猕猴桃种植等农业技术培训2次,受益群众600余人。

  六、始终坚持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党组一班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向中央基准看齐,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物资采购、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干部任免等事项,均由班子成员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使班子内部形成了团结和谐、诚实互信、民主科学的工作氛围,也使班子成员的整体驾驭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以党组中心组、支部、科室为单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学习与研讨相结合,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学习中巩固提高。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打牢干警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检察队伍。结合队伍实际,认真制定、落实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岗位练兵50余场次,培训200余人次,使干警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得到提升。全力推进宣传、调研工作,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120篇,调研文章228篇。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坚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执纪问责的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上下班纪律、值班纪律、车辆使用等进行督察,并将结果在全院通报;对重要节假日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四风”问题。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察,坚决杜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持续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始终践行“厚德、崇法、为民、公正、清廉”的院训,激励全体干警以品德修养为基础、以崇尚法治为保障、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廉洁奉公为准则,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提升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立图书室、网络阅览室、健身房、乒乓球室、篮球场,丰富干警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开辟展示检察文化的荣誉室、警示教育室,发挥文化橱窗作用,充分展现周至检察的新风貌、新形象。

  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我院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完成了首批检察官遴选入额的考试、考核、面试工作。目前,省遴选办公室确定的我院21名入额检察官名单已公示结束,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其他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七、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积极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向县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询问,将人大的监督视为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动力源泉。

  五年来,我院连续三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省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评为“反贪污贿赂工作先进单位”, 连续三年被评选为“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先进集体”,院党总支多次被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党总支,连续四年荣获县委目标考评优秀奖,有2名干警荣记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严格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有四方面的体会: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二是只有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自觉服从和服务全县的中心工作,才能为县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只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才能有效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才能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的方法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依法治国使命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围绕“三个服务”,强化“三种意识”,建立“三项机制”,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为周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围绕“三个服务”、强化“三种意识”、建立“三项机制”为主线,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服务脱贫攻坚,突出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服务生态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服务民生民利,加大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强化争先意识。积极建立联系镇街机制、联系学校机制、联系重点项目机制,突出重点,延伸触角,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二是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零容忍”,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更加突出查办行贿案件,着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不断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县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同步预防,坚决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特别是加强对村级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巡回警示教育

  四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法治社会进程。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贯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诉讼监督中的作用。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新要求,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准确把握中省市部署要求与周至检察工作实际,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全力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公益诉讼试点等改革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是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坚持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检务督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是牢牢把握阳光司法新期待,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方式和机制,充分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先争优,为加速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建设美丽西安西大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刑事和解:是指对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尝试推动当事人和解,探索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多种结案方式。

  2、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推动案件审判繁简分流。

  3、“约谈”监督机制:是指以分析案件为基础,以保障案件诉讼量为出发点。要求案件承办人依法严格审查案情,针对重大、疑难或者社会敏感的案件,提出“约谈”侦查人员的必要性意见并主动向主管检察长提出“约谈”请求,后通过“约谈”会议及时、准确的同侦查机关沟通并敦促解决。

  4、“五种人”:是指在社会上执行刑事判决裁定、决定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和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五种犯罪分子。

  5、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

  6、检察体制改革: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