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全省、全市、全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汲取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不断以优良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主持会议并讲授专题党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宇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永民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
中央八项规定自出台以来,持续引领党风政风不断向好,彰显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自我革命的高度自觉,要从政治的高度、历史的维度、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
全体检察干警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育,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堤坝,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水平。要警惕信仰弱化,加强党性修养;要警惕初心蒙尘,强化宗旨意识;要警惕特权思想,自觉秉公用权;要警惕推诿扯皮,强化担当作为;要警惕急功近利,践行正确价值观;要警惕由风及腐,严格自我约束;要警惕层层加码,增强落实效力。
会议要求:
要坚持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加强队伍建设实效。要突出凝心聚魂,在坚定理想信念中正作风;要突出问题导向,在对表查摆问题中转作风;要突出从严从实,在推进集中整治中强作风;要突出人民至上,在密切血肉联系中立新风;要突出以学促干,在推动事业发展中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