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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法润校园,“典”亮青春

发布时间: 2025-05-16

  

  按照“检教同行-法治副校长履职深化年”工作要求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安排,5月14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周至县职教中心和周至县铸才初级中学,开展以“法润校园 ‘典’亮青春”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结合中学生常见法律问题,通过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知识。通过分析孩子应该跟谁姓,“北雁云依”“王者荣耀”这一类的名字能不能作为姓名登记,讲解姓名权,围绕未成年人隐私泄露、有没有财产权、应当承担什么民事责任等方面,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规定,引导同学们在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好习惯。

  同时,检察官根据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履职经验,就未成年人常见的校园欺凌、故意伤害、盗窃、性侵害类犯罪罪名,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如何增强法治意识,以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用同学们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将法治教育深入未成年人心灵,教育引导青少年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将法治意识融入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中学生法治观念,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问答,气氛热烈。此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互动交流的形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法治内容,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绚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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