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这笔司法救助款不仅缓解了我家的经济困难,更是暖了我的心窝。”被救助人马某某在领取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西安市两级检察院聚焦重点人群,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4月23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向被救助人马某某上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被害人马某某系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因一起故意伤害案致重伤二级,并造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累计自付医药费用28万余元,仅获得赔偿6000元。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其家庭陷入困境,无力承担后续康复,造成生活困难。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主动排查,发现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明确的救助条件,遂迅速启动救助程序。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救助力度、提升司法救助效果,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请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两级检察院依职权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市院对此高度重视,经申请、办理、审核、核拨,两级检察院在短短5天内为救助申请人马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进一步保障其生活。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多元帮扶做实困难妇女救助工作“后篇章”,针对本案困难妇女量身定制包含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定期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帮扶套餐,以“检察蓝”擦亮民生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