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海拔1700米的月亮垭,眺望秦岭牛背梁主峰,意味深长地说: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天然空调,是黄河、长江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南北分界线,是生物基因库,也是中华民族的祖脉、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
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秦岭讲话五周年之际,202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安市小王涧国有生态林场、双庙子森林公安派出所开展“守护秦岭祖脉打击非法穿越”专项行动。活动主要通过理论学习、宣传动员、联合巡查等形式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4月17日上午,全体人员在小王涧林场河东管护站召开活动启动仪式及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发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号召大家做绿色理念的传播者、生态保护的践行者、违规行为的监督者。
4月17日至18日,联合宣传队伍以宣传车开道,深入108国道辖区、王小路、王家河镇、玉皇庙村等重点区域展开流动宣传。车身悬挂“守护秦岭祖脉,严禁非法穿越”标语,循环播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典型案例音频;队员手持活动旗帜,向沿途村民、过往行人发放《秦岭生态保护手册》《禁止非法穿越告知书》等资料并在热点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结合真实案例讲解核心保护区法律边界及违规后果,引导公众知敬畏、守底线。在交通要道、村口、群众密集等点位,联合队伍悬挂“严厉打击非法穿越,守护秦岭生态安全”等横幅,进行重点区域覆盖,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本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7辆、宣传人员20余人,累计张贴宣传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覆盖群众100余人。
近年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坚持融合履职,以公益诉讼为抓手,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为秦岭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让秦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让这片大自然的瑰宝永远福泽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