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审查批捕一起盗窃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此罪与彼罪关键证据缺失和疑点,对案件定性和处理造成了障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富仁派出所,与办案民警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

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证据存在可能产生此罪与彼罪争议的关键性问题,包括被害人陈述模糊不清,证人证言关键内容缺失,涉案财物应及时追缴并进行价格认定等。同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补充侦查工作。在承办检察官精准的引导下,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补充调取到案件定性的关键性证据,有力地填补了原有证据的空白,为案件罪名认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推动了案件后续诉讼进程。下一步,我院将不断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警合力,凝聚办案智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