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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检讯】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4-22

  今年4月20日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生态卫士,4月19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马召镇虎峪村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首先在虎峪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巡查工作并沿途宣传发放秦岭生态保护资料。检察干警了解到,近年来,虎峪村依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挖掘自身生态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民宿等新业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效益有机统一。

  随后,检察干警在虎峪村村委会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座谈会,讲解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今后常态化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交流想法、分享经验。虎峪村负责人表示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这次秦岭保护宣传工作很有意义,对促进群众法治意识和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律帮助,有利于更好的开展工作。

  生态兴则文明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力度,以奋发进取的状态、向难而行的勇气、担当有为的魄力坚决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方书记调研讲话,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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