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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检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 2024-03-27
  

  为进一步把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自身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与代表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联络,深化检务公开,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真抓实改,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0扎实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形势发展,秉承“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通过深入代表委员所在的企业、院校、镇村等,面对面地了解代表委员关切的问题。根据代表委员的行业领域和专业背景,有针对性地选择研讨主题,开展深度访谈。认真汲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举措。

  0强化公开听证,促进司法公正

  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对不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全面实行公开审查听证,检察环节公开审查听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搭建沟通平台,化解矛盾。强化业绩考评对听证的指引作用,加大考核权重,引导检察官在办理各类案件中主动开展公开听证,推动公开听证全面开展。公开选聘了一批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以便让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办案,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增强法治权威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0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

  围绕人民监督员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与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联络对接,就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责、监督流程等“点对点”交流协商。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立足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措施,通过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跟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多维度监督,实现外部监督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把每一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都作为以案释法的契机,让人民监督员在监督司法办案中,充分发挥释法说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反映群众心声的作用,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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